(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领域改革工作。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审核以及项目节能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加强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四)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要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政策。参与全县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我县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相关工作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相关问题。
(七)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我县参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和项目建设。
(八)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
(九)拟订年度县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县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动解决县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评价。
(十一)负责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服务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政策以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全县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议。负责县级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我县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保障全县军粮供应。组织实施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十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和库存检查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拟定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推进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和业务协同工作。承担全县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和宏观指导职责,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开发应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推动大数据的整合汇聚、综合管理和互联互通。
(十五)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国内竞争力。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核定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审核审批股、体改营商股、投资股、生态农村股、基础产业股、社会发展股、价格综合管理股、价格认定股、重点项目管理股、粮食物资储备股(军粮供应股)、粮储质量和安全监管股、数字经济股、民营经济股等15个内设股室和漳浦县项目服务中心、漳浦县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服务中心(加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牌子)、漳浦县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漳浦县粮油饲料质量监测站、漳浦县价格认证中心等5个股级事业单位。
三、领导分工
张汉斌,男,汉族,1983年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1、张汉斌(党组书记、局长、数据管理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2、涂惠宗(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投资与法规股、社会发展股、综合规划股;分管党建工作。对应市发改委投资监管科、审核审批法规科、服务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综合规划科、区域经济科(市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经济研究室。挂钩第二退休党支部;挂钩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党支部。
3、林纯伟(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长、二级主任科员):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4、李剑锋(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分管审核审批股、价格认定股、价格综合管理股;分管漳浦县价格认证中心。对应市发改委审核审批法规科、价格成本监审与认定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科。挂钩县军粮供应站党支部。
5、吴伟强(党组成员、粮储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重点项目管理股、基础产业股、数据管理与数字经济股、粮食物资储备股(军粮供应股)、粮储质量和安全监管股;分管漳浦县项目服务中心、漳浦县粮油饲料质量监测站、漳浦县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对应市发改委重点项目管理科、交通能源科、工业科技科、数字经济科、数据资源与技术应用科、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军粮供应科)、粮储行业管理科、粮储安全科技科、粮储质量监管科。分管安全生产等工作。挂钩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
6、黄文海(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营商信用股、民营经济发展股、生态农村股;分管漳浦县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服务中心;协管党建工作。对应市发改委办公室、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体制改革科、营商环境建设科、民营经济发展科、生态农村科。挂钩局机关党支部。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
办公室电话:0596-3221035
传真:0596-3213035
邮箱:zpfgj3221035@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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