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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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4-20 16:28 来源:漳浦县工信局
    漳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漳浦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漳浦县商务局、漳浦县科学技术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发展、投资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的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科技发展及科技体制改革、商务、口岸发展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县商务、口岸、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提出商务、口岸政策法规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监测分析商务、口岸运行状况,研究商务、口岸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拟订我县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归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

(三)落实党和国家对科技人员的政策和各项规定,参与研究制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参与专业人才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协调我县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的申请和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促进“产学研”、“农科教”联合。

(四)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五)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全县“三维”(外企、民企、央企)招商,牵头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七)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十一)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十三)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四)研究拟订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导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情报信息工作。指导科技宣传、科普、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十七)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商务口岸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口岸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完善大通关工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九)组织开展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国际及对台港澳地区科技、经贸合作与交流,协调推进我县同台港澳地区的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工作,协助科技工作出国任务和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科技团组和自然科学类国际学术会议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报批。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二十)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

(二十二)指导、协调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县、科技兴工、科技兴农、科技兴贸、科技兴海、科技扶贫、科技拥军;对“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等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督促;组织开展科技进步考核;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园区、星火密集区、星火国际化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区域示范工作;参与编制县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以及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规划;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综合信息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二十四)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我县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二十五)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职能转变。

1.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4.典当、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财政局(金融办)。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全县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煤、电、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负责电力应急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我县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我县盐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平衡协调全县食盐产能和产销总量,负责监督县级政府食盐储备库运营管理和储备盐应急动用。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承担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许可的审核、审批,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盐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

3.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数字办)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应当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影视和网络视听中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督;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6.关于工矿(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含煤矿)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含煤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7.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业经济运行股、企业行业股、投资促进股、信息化股、国内贸易和市场调节股、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股、电子商务股、能源资源综合利用股、科技发展股、政策法规股、审核审批股等13个内设股室。

三、领导分工

林建国,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漳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1、林建国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工信局全面工作。

2、陈春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长外出时,主持全局日常工作;主持工业办全面工作;分管产业规划融合、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经济协作;省级以下开发区管理督促;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运行股、投规股、工业办

挂钩单位:漳浦县蜜果厂

3、许志远  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主持商务局全面工作;分管国内贸易管理、市场调节、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经济合作(含援外培训)、安全生产;省级以上开发区(绥安开发区省级报批)督促管理等;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内贸股、外贸股、安办

挂钩单位:漳浦县对外贸易公司

4、蔡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乡村振兴;协助陈春阳分管工业、工业办相关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管部门:工业办

5、陈绍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机关效能、意识形态、组织、人事、财务、工会等;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信息化股、科技股、漳浦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漳浦县科技综合信息中心

挂钩单位:漳浦县浦兴(浦发)公司

6、蔡昭生  二级调研员

分管国防动员(科技国防动员);协助蔡尧盛分管平安综治建设工作;协助余华柱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等;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管部门:综治办、信访办

挂钩单位:漳浦县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7、许志强  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审核审批工作等;协助许志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政策法规股、审核审批股

协管部门:安办

挂钩单位:漳浦县物资公司

8、黄卫西  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企业行业管理、企业减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汽车4S产业园建设、盐场改制、船舶修造企业管理、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节能减排、能源和环境资源、石板材行业、电力执法、生态环保等;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企业股、能资股、漳浦县节能监测中心、电力执法办  

挂钩单位:漳浦县燃料公司、漳浦县企业家联合会

9、蔡尧盛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综治平安建设、统战、企业服务、营商环境、双创、口岸及口岸专班、招商一站通等相关工作;协助许志远分管商务局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漳浦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综治办

协管部门:内贸股、外贸股

挂钩单位:漳浦县食品公司

10、林志雄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陈绍龙分管科技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管部门:科技股、漳浦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漳浦县科技综合信息中心

挂钩单位:漳浦县磁学设备厂

11、余华柱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信访维稳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管理等;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信访办、漳浦县工信局国有企业服务中心

挂钩单位:漳浦县粉末冶金厂(含闽南稀土永磁材料厂)、漳浦县工业经理部

12、戴文龙  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投资促进、电子商务等;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投促股、电商股

挂钩单位:漳浦国际技术合作公司

13、王婉欣  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前亭精细化工园报批等;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钩单位:漳浦县石油气公司

各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部署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平安综治、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

局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具体为:陈春阳与蔡智民、许志远与蔡尧盛、陈绍龙与林志雄、蔡昭生与余华柱、许志强与黄卫西、戴文龙与王婉欣。

四、联系方式

邮箱:zpxjxj@126.com 

电话:0596-3221362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中6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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