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职责,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指示,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部署和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组织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预防和侦查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危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刑事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并指导全县公安刑事技术;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协调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置和查处重大治安事件与治安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并承担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危险物品、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漳浦有关事务。
(七)负责警卫来我县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等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
(八)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队伍建设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看守所关押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执行依法承担的刑罚。
(十)主管全县公安通信机要工作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机关行政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加强公安法治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全局的执法活动,查处本系统内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承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组织、规划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
(十五)负责沿海边防管控、辖区治安稳控、打击涉边(海)犯罪、边境通行证件的签发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依法查处我县森林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森林火灾扑救的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共有各类机构44个,其中内设机构15个(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情报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审计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等)、直属机构4个(海岸安全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漳浦县看守所、漳浦县拘留所)、派出所机构24个(绥安、旧镇、佛昙、赤湖、深土、石榴、盘陀、官浔、长桥、赤土、湖西、六鳌、前亭、大南坂、南浦、赤岭、马坪、竹屿等公安派出所,旧镇、佛潭、赤湖、六鳌等海防派出所,三古、丹山等森林派出所,其中海防派出所与所在乡镇派出所联勤合署办公)、1个事业机构(漳浦县警务辅助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张学仁,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漳浦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张学仁: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2、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钟富天:协助局长做好全面工作;主管队伍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建、群团、宣传、绩效考评、教育训练、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警务联络、督察、信访、审计工作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室、机关党委、督审大队、信访办、工会、团委会、妇委会、警辅中心、英烈基金漳浦办事处;挂钩佛昙所、盘陀所、赤土所;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
3、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张文芳:主持政工室全面工作、负责“从严办”、教育训练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党建、群团、宣传、绩效考评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委、团委会、妇委会、警辅中心、离退休干部工作室、英烈基金漳浦办事处;联系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4、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陈坤谋: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5、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卓建金:协助分管警务保障、财务、经侦、法制等方面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经侦大队、法制大队;负责县局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挂钩深土所、湖西所、马坪所。
6、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连色:协助分管刑侦等方面工作;分管刑侦大队(县反诈中心、鉴定室)、侦查中心;挂钩绥安所、石榴所、大南坂所。
7、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小辉:协助分管海岸安全管理、禁毒、打私、出入境等方面工作;分管海岸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大队、打私办;挂钩六鳌所、官浔所、南浦所;联系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
8、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峰:协助分管治安、维稳、户政、警卫、打假(假冒卷烟)、生态环境犯罪侦查、食品安全犯罪侦查、知识产权犯罪侦查、生物安全犯罪侦查等方面工作;分管治安大队、环食药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打假办;挂钩旧镇所、前亭所、赤岭所、三古森林所、丹山森林所。
9、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坤伟:协助分管指挥调度、情报信息、安全生产、道安、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交管大队、县看守所、县拘留所、道安办;挂钩赤湖所、竹屿所、长桥所;联系武警中队。
四、联系方式
地址:漳浦县龙湖大道东66号
办公室电话:32331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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