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文件(浦政文[2025]19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绥安镇大埔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用地详细规划的批复,绥安镇大埔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情况为:
1、建设项目名称:绥安镇大埔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漳浦县绥安镇大埔村民委员会
3、建设项目依据:浦政文【2025】198号
4、建设项目拟选位置:绥安镇大埔村
5、拟用地面积:总面积0.1739公顷,其中农用地0.1739公顷(耕地0.1488公顷、园地小计0.0219,其他农用地0.003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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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地点:漳浦县自然资源局。邮编:363200。联系电话:0596-3208622,联系人:林锦平。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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