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隽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老旧电梯更换工作 切实保障民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老旧电梯判定标准不统一、资金筹集困难、审批流程繁琐、责任边界模糊、部分小区业委会缺位等问题,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底数摸排,建立“一梯一档”。组织对全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2011年前建成投用住宅小区的电梯情况。目前已建立老旧电梯动态管理台账,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中录入安装年份、安全评估结果等信息,由维保单位做好维保记录和故障情况记录,对使用15年及以上且故障频发的电梯实行重点监测。
(二)推动标准细化,明确更新依据。依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开展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着力解决老旧电梯安全监管难题。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电梯,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结论,为电梯更新提供技术依据(该事项属市级职责)。
(三)强化安全监管,压实各方责任。开展老旧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维保不到位、超期未检、虚假维保等行为。明确电梯制造单位(质保期内责任)、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或业委会)、业主等五方责任边界,督促使用单位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对无业委会的小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使用单位。
(四)简化施工告知及验收流程。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老旧电梯更换涉及的施工告知、监督检验等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行网上办理和一次性告知(该事项属市级职责)。
二、目前进展情况及成效
通过上述措施,我县老旧电梯更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底数清晰,重点明确。已完成全县使用15年以上电梯的摸底工作。全县15年以上电梯共90台,其中老旧住宅电梯25台,已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并定期更新。
二是安全评估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已完成25台老旧住宅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19份,1台设备准备更换、5台暂报停用不参与评估。其中建议改造的9台,建议一般修理的10台,为下一步分类处置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是更新项目稳步实施。全县2025年已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9台,正在施工2台。更新后居民投诉明显减少,未发生因电梯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更新标准与清单管理。配合县城管、财政等部门,明确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以旧换新申报清单,督促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检验。
(二)进一步压缩审批和检验时限。对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施工告知即来即办,监督检验优先安排、限时办结。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三)加强组织引导和安全宣传。配合乡镇政府,对无业委会的小区,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代行业委会职责,组织业主意见征询和项目申报。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系列活动,通过案例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业主参与更新的主动性和安全意识。推广成功小区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更新后的电梯,督促维保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维护保养,使用单位落实日常巡查和应急演练。探索电梯“保险+服务”模式,鼓励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完善事故赔偿和应急处置机制。
感谢您对我县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签署:王瑞东
经办(联系)人:林汉武
联系电话:3228166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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