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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石榴镇车本村饮用水水源地、湖西乡后洞村饮用水水源地2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浦政文〔2026〕54号

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石榴镇车本村饮用水水源地、湖西乡后洞村饮用水水源地2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浦环办〔2026〕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1〕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划定石榴镇车本村饮用水水源地、湖西乡后洞村饮用水水源地2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批复如下:

一、石榴镇车本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湖库型,保护范围:取水口半径50米范围内的水域以及水域外延3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取水口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东经117°27'0.231",北纬24°14'37.120"。

二、湖西畲族乡后洞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山溪型,保护范围:取水口拦水坝上溯至上游50m范围的水域及其两侧沿岸外延3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取水口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东经117°45′7.999″,北纬24°13′19.067″。

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属地乡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强化水资源保护和合理调配,强化预警及风险防控,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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