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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深土镇污水处理厂用地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的批复

浦政文〔2026〕57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呈报审批漳浦县深土镇污水处理厂用地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的请示》(浦自然资〔2026〕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漳浦县深土镇污水处理厂用地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如下:

一、用地性质:排水用地(用地代码130200);

二、用地面积:4209.77㎡(折6.315亩);

三、容积率:上限≤0.5,下限≥0.05;

四、建筑密度:≤20%;

五、绿地率:≥20%;

六、建筑限高:≤12m;

七、主要出入口:东南侧。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漳浦县深土镇污水处理厂用地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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