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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浦县两岸同心公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浦政地〔2026〕55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浦县两岸同心公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浦自然资〔2026〕7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无偿收回漳浦县两岸同心公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46396平方米(69.594亩)。收回范围以《漳浦县两岸同心公园收回红线图》为准。

收回的土地纳入乡镇建设储备用地,由你局根据规划的土地用途及设计条件,按有关政策组织供地。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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