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浦县人民政府 > 重大项目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漳州云霄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漳浦县)》的批复

浦政文〔2026〕77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定<福建漳州云霄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漳浦县)>的请示》(闽电建分函〔2026〕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闽自然资发〔2023〕56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意见办理的补充通知(试行)》(闽自然资发〔2024〕7 号)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合作框架协议》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查,福建漳州云霄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属福建省重点项目,已列入《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对漳州市的工业建设及居民生活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符合闽自然资发〔2023〕56号文件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清单第6类情形,即“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二、原则同意《福建漳州云霄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漳浦县)》。

三、你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法律法规调整或项目建设需要进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应按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有关要求上报上级审查批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