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彬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动漳浦养殖河鲀早日纳入国家有条件放开目录的意见和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场监管法定职能及当前河鲀产业监管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精准指出漳浦养殖河鲀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对推动产业规范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完全赞同推动菊黄、双斑东方鲀纳入国家有条件放开目录的核心诉求,将立足职能定位,主动协同相关部门,抓实抓细产业监管、秩序规范、科普宣传等工作,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关于“强化技术指导,筑牢安全根基”方面
(一)关于组织专家开展指导培训、构建国家行业标准、养殖基地备案公示。上述内容涉及养殖环节技术指导、品种标准构建、养殖基地备案公示等,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建议由县海洋渔业局牵头落实。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提供市场端产品质量反馈数据,协助推动标准制定工作。
(二)关于建立动态抽检机制,对养殖基地、加工企业、销售终端开展毒素抽检。养殖基地毒素抽检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应由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加工企业、销售终端毒素抽检,我局可在职责范围内对进入流通环节的合规加工企业产品开展抽检,但目前菊黄、双斑东方鲀尚未纳入国家有条件放开目录,暂无法对相关产品开展合法流通后的监管抽检,待品种纳入目录后,我局将依法开展抽检工作。
(三)关于加工人员持证上岗、产品强制附带检验合格证与溯源二维码。加工人员持证上岗建议由人社部门或县海洋渔业局制定专项培训及发证机制,我局可在监管中查验相关资质;检验合格证与溯源二维码属于市场监管职责,我局将严格落实“无合格证明、无溯源码产品一律不得入市”的要求,对合规加工企业产品赋码、核验实施全程监管,做到“一物一码、码上可溯”。
二、关于“优化产业布局,释放经济价值”方面
(一)关于推广“生态混养”模式延伸加工产业链,培育区域公共品牌。生态混养模式的推广属于渔业养殖范畴,建议由县海洋渔业局牵头。我局可在加工产业链延伸、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方面提供支持,包括指导加工企业规范标签标识、协助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推动品牌宣传与市场对接等。
(二)关于打造河鲀主题文旅项目,形成产业集群。文旅项目规划与推进属于县文体旅局职责,我局可在涉及餐饮、食品流通环节提供合规指导,确保文旅项目中河鲀餐饮业态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三)关于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畅通合法流通渠道。在品种纳入国家有条件放开目录后,我局可积极支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指导电商、商超、餐饮单位依法采购合规加工产品,畅通合法流通渠道。目前暂无法支持未放开品种的流通对接。
三、关于“强化监管执法,严控违法风险”方面
(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野生河鲀行为,查处活鱼及未经加工整鱼经营。非法捕捞属于渔业执法范畴,建议由县海洋渔业局牵头。销售野生河鲀、经营活鱼及未经加工整鱼属于市场监管职责,我局将以农贸市场、水产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常态化巡查,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畅通12315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置群众线索,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关于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我局已与县海洋渔业局、卫健局建立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养殖备案、产地检疫及养殖全流程监管;我局负责对合规加工企业出厂产品的标签标识及溯源码进行监管,同时严格禁止餐馆活鱼宰杀和流通市场活鱼交易,特别禁止野生河鲀流入市场,并承担流通与餐饮环节违法查处工作,严格查验进货环节的养殖备案证明和产地检疫证明,无证明产品一律查封扣押;县卫健局负责完善河鲀中毒救治预案、开展救治能力培训。同时建立违法线索双向移送、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信息定期会商制度,打破信息壁垒,切实防范河鲀非法流通风险。
(三)关于将河鲀经营纳入食品安全责任险强制投保范围。目前菊黄、双斑东方鲀尚未纳入国家有条件放开目录,暂不具备强制投保条件。待品种纳入目录、合法经营体系建立后,我局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研究制定投保实施细则,以保险机制化解产业安全风险。
四、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方面
(一)关于通过官方媒体、短视频平台普及河鲀常识。我局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农贸市场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消费指引,重点普及野生与养殖河鲀的本质差异及安全风险,告知认准溯源码产品、不自行处理活鱼等安全常识,同时宣传违法经营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二)关于面向餐饮从业者开展专项培训,向消费者发布指引。我局将面向餐饮从业者开展专项政策培训,明确当前菊黄、双斑东方鲀未放开情况下的禁止性规定,严禁私自宰杀、加工、经营相关河鲀品种;同时制作并发布消费者指引手册,重点提示认准溯源码、不购买活鱼或未经加工整鱼、不自行宰杀处理等安全要点。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把推动河鲀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县海洋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菊黄、双斑东方鲀纳入国家有条件放开目录的申报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对加工产品标签溯源码、市场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守住“加工可溯、市场禁活、野生禁售”的安全底线;三是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优化产业布局,助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形成“养殖+加工+监管+宣传”一体化发展格局,切实将漳浦河鲀产业打造成乡村振兴特色支柱产业,实现产业价值与食品安全双赢。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和漳浦特色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签署:王瑞东
经办(联系)人:胡舒婷
联系电话:0596-6089321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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