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2026-06-12 15:34 来源:漳浦县市场监管局

林中华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迁建长桥镇农贸市场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你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基层所人员就长桥镇农贸市场迁建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在推进迁建长桥镇农贸市场中,我局将大力支持,同时依据职能,积极配合工信等有关部门共同指导长桥镇政府根据《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并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进行登记注册,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展示营业执照,履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市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监督管理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不定期开展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并向群众公布抽样检验结果。引导农贸市场在建设过程中增设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开展日常快速检测,运用技术手段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严格要求场内商户应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鲜设备,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指导市场开办者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

四是加强价格监管。指导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商品价格,并按规定明码标价。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配合长桥镇政府和工信等相关部门稳步推进长桥农贸市场迁建工作。

专此函复,顺致谢意!

签发领导:王瑞东

人:邱新辉

联系电话:0596-6089311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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