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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

浦政文〔2026〕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部署,按照《福建省司法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6年)的通知》(闽司〔2025〕15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次调整结果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对收回的执法事项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附件:1.收回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

      2.收回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二批)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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