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漳浦**漳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浦应急〔2026〕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二、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意见,并把处理结果书面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漳浦**漳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7”一般触电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监管盲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漳浦**漳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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