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分政策调整有哪些变化?
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二、3项违法行为提升分值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的,从扣6分提高到扣9分;借道超车、穿插排队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及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从扣2分提高到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