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推行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的通知》(浦委办〔2019〕24号)和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漳浦县村(社区)综治网格员、驻村(社区)警务助理选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浦委政综〔2019〕18号)文件要求,经推荐、考察、审核,决定聘用朱阿彬同志为警务助理,其岗位明确如下:朱阿彬同志为绥安工业区辕门社区警务助理。
中共漳浦县绥安工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