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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浦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4 16:37

县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现公布2012年漳浦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漳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漳浦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环城东路197号;邮编:363200;电话:0596-3221050)。
一、概述
我局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我局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明确了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积极通过法制宣传活动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相关知识,使最广泛的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认真通过工作例会组织广大干警学习《条例》,不断增强广大干警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2年度我局公开信息76条。

(二)为方便群众办事,重点公开的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39条;为规范我局行政权力和运行透明度,公开行政职能权力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信息6条,计划总结类的信息3 条(工作总结、计划、方案等);属于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28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政府网站、信息平台、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公开权利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亦无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和否决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项目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顺畅。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对具体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开辟新途径;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漳浦县司法局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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