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司〔2023〕9号
关于聘用2023年度乡镇专职调解员的通知
各乡镇(漳浦盐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根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漳司〔2017〕61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司法所考核,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绥安镇专职调解员李小金自动辞职,由于工作需要,绥安镇调委会需增补林先太和李明山等2名专职调解员,且绥安镇专职调解员方耀煌于2023年3月22因病去世,因此决定聘用以下39名同志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期一年(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绥安镇:徐英杰、林先太、李明山;
盘陀镇:王庆贤;李顺文;
石榴镇:许苏联、林金利;
旧镇镇:王永顺、陈乌寿;
官浔镇:何德煌、郭太福;
长桥镇:黄中华、黄水秋;
六鳌镇:王国平、林汉区;
马坪镇:潘志松、陈列宗;
前亭镇:黄桃仔;黄利元
赤湖镇:陈加生、陈耀章;
大南坂镇:洪银万、商文宝;
赤土乡:朱鸿程、林建武;
赤岭乡:蓝伟、蓝德福;
湖西乡:黄武国、杨德利;
南浦乡:吴炳元;许文革
佛昙镇:杨惠义、杨柒连、戴振辉;
深土镇(含漳浦盐场):林国泰、张荫花、李美兰、王振成、陈嘉才。
漳浦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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