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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2023年度乡镇专职调解员的通知

浦司〔2023〕9号

 

 

 

 

浦司〔2023〕9号

 

关于聘用2023年度乡镇专职调解员的通知

 

 

各乡镇(漳浦盐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根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漳司〔2017〕61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司法所考核,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绥安镇专职调解员李小金自动辞职,由于工作需要,绥安镇调委会需增补林先太和李明山等2名专职调解员,且绥安镇专职调解员方耀煌于2023年3月22因病去世,因此决定聘用以下39名同志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期一年(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绥安镇:徐英杰、林先太、李明山;

盘陀镇:王庆贤;李顺文;

石榴镇:许苏联、林金利;

旧镇镇:王永顺、陈乌寿;

官浔镇:何德煌、郭太福;

长桥镇:黄中华、黄水秋;

六鳌镇:王国平、林汉区;

马坪镇:潘志松、陈列宗;

前亭镇:黄桃仔;黄利元

赤湖镇:陈加生、陈耀章;

大南坂镇:洪银万、商文宝;

赤土乡:朱鸿程、林建武;

赤岭乡:蓝伟、蓝德福;

湖西乡:黄武国、杨德利;

南浦乡:吴炳元;许文革

佛昙镇:杨惠义、杨柒连、戴振辉;

深土镇(含漳浦盐场):林国泰、张荫花、李美兰、王振成、陈嘉才。

 

 

 

                漳浦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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