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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置帮教对象与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浦司〔2023〕16号

漳浦县司法局
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司〔2023〕16号

关于安置帮教对象与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关于安置帮教对象与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各司法所:

   刑满释放解教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部门对此都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闽安帮办〔2011〕9号和闽就工办〔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漳浦县司法局与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从保稳定、促就业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教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劳动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密切配合,履行职能,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工作落实

  组织全县刑满释放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城市失业人员和属于农村劳动力有转移意向的对象,并对他们在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培训补助体系,县司法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多样的项目培训为载体,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刑满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组织其参加就业创业及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拥有一技之长。

三、工作要求

(一)漳浦县司法局通过基层司法所在全县范围内摸排梳理,落实具体需要培训的对象和培训需求,组织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培训。培训所需资金由漳浦县司法局负责,具体培训对象、内容、时间、地点由漳浦县司法局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二)漳浦县人社局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协助漳浦县司法局落实劳动技能职业培训内容、方式办法、培训机构及培训教师,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漳浦县司法局     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抄 送:漳州市司法局,中共漳浦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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