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在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漳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汇报了2024年度漳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下简称“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周密部署,推动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县审计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精心组织做好财政“同级审”及整改工作,在“同级审”工作中,着力揭示财政支出固化、资金分配效益不高、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县财政局以“同级审”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出台《漳浦县县级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建立预算执行预警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监控模块,开展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库建设和前期论证,严格按照《漳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同时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重点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对低效、无效项目及时梳理,对经审核非必要性的项目进行预算调减,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完善预决算编制体系基础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制定《漳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坚持久久为功,全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一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以审促改、以改促治,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二是抓实审计整改督导检查,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福建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同时结合县审计局印发实施的《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促检查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发函督办、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整改结果真实完整。三是强化审计整改部门联动,持续加强整改监督合力。
(三)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深化审计成果运用
一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通过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归纳和提炼,推动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见人、见事、见账、见制度”要求落实整改,压实主管部门对本领域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的长效机制。二是持续提升审计成果转化能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县审计局通过做好审计成果提炼,持续提升审计成效,将审计成果通过专题汇报、审计要情等多种形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同时持续推进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的贯通协作,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度漳浦县“同级审”共查出涉及各单位问题48个,提出审计建议17条,截至2025年10月15日,涉及各单位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34个已完成整改30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2个,持续整改问题1个目前正在整改中,移交县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问题2个,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侦办中。审计建议得到了各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采纳,促进收回盘活财政资金15513.91万元、收回应收未收各项资金393.41万元、加快资金支出6063.41万元,促进各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个。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县财政局出台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建立预警机制,整合超两年未用上级专项资金,提高资金效益。
2.关于“零基预算改革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收回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加快结转资金支出。
3.关于“预算分配不及时”的问题。县财政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下达流程,采用交叉复核确保预算按时下达,审计提出的涉及专项资金均已及时细化下达。
4.关于“政府服务采购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涉及的服务采购项目已追加批复到位,县融媒体中心与供应商沟通,补充播出漏播期数。
5.关于“项目库项目设立前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底县财政收回部分项目资金,并加快其余项目资金支出。
6.关于“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县财政制定了《漳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加强绩效监控结果的应用,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绩效监控结果为“差”项目调减下一年年初预算金额。
7.关于“部门(或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施策,通过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同时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县林业局强化预算与支出管理,推进项目实施。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林业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3.关于“采购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县林业局已委托第三方对涉林案件鉴定服务项目开展线上招标,按框架协议方式采购。
4.关于“增加公函用餐人数”的问题。县林业局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公函管理。
5.关于“专项结余资金和租金收入未上缴”的问题。县属国有林场、县文体旅局均按规定将相关资金上缴县财政。
6.关于“未按规定收取个人部分保险金”的问题。县属国有林场已委托人才公司代收应收未收款项并转入林场账户。
7.关于“部分林场山地租金应收未收”的问题。已收取部分资金,余下部分将发律师函追缴。
8.关于“文旅宣传品未及时发放,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县文体旅局已发放大部分,下一步加强管理。
9.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绩效目标未实现”的问题。县文体旅局已完成资金支出,下一步加快工程与拨付进度。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情况延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建立工资保证金定期清查机制”的问题。县人社局采取多种方式督促企业退还保证金,已清退4个项目保证金。
2.关于“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多,多头存储”的问题。因缴存制度变更,待清退大部分保证金后再归并账户。
3.关于“总包单位未及时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报缴存手续”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函告相关部门督促新开工项目总包单位及时办理。
4.关于“总包单位未及时缴存农民工保证金”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在申报表加注工作提醒,并指定专人跟踪。
(四)国有工业用地有效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部分工业用地未按时开竣工”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督促具备开工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工,对部分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企业办理延期手续,同时开展闲置用地调查、推进征地或施工手续办理,推动问题整改。
2.关于“履约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漳浦县项目落地联审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工业项目履约监管方案,新落地项目签订监管协议,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对招标履约情况进行监管,促进问题整改。
3.关于“未及时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进行闲置土地认定调查。
4.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欠佳”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闲置土地处置。
(五)关于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未完成”的问题。县卫健局组建技术指导组下沉检查,截至2025年8月,相关卫生院均已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2.关于“超范围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问题。县卫健局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资金管理办法,对共用的费用进行梳理,明确占比,同时督促相关卫生院调整团队设置,规范支出行为。
3.关于“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县卫健局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补录2025年度资金绩效,明确今后下达资金前需先完成绩效申报。
4.关于“结转2年以上的其他卫生健康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的问题,漳浦县财政局已收回相关单位存量资金。
5.关于“超范围在‘其他卫生健康支出-乡医培训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账归还资金原渠道。
(六)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上级补助资金超期分解下达”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学习,与财政协作,已全部分解下达相关资金。
2.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出。
3.关于“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各乡镇积极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度,截至2025年10月,促进5个项目竣工,2个项目加紧推进。
4.关于“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的问题。相关乡镇已上缴相关结余资金。
5.关于“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各乡镇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已向工程方拨付应拨工程款,其余部分正协调施工方加紧补充相关材料,以期早日完成财审,拨付资金。
6.关于“变相摊派”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和协议方解除协议,并退还管理费。
7.关于“应扣未扣服务费”的问题。部分乡镇已扣回服务费用,其余乡镇正在加紧沟通,推进问题整改。
8.关于“未按合同约定的考评办法扣款,多付服务费”的问题。相关乡镇已和承包商达成协议,扣回多计款项。
9.关于“建成项目闲置,未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问题涉及单位积极组织盘活资产,2个项目正在与意向单位协商出租事宜,1个项目正积极寻找承租方出租盘活。
10.关于“镇区卫生保洁保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问题涉及乡镇已建立巡查制度、台账,并修改服务合同完善考评细则。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截至2025年10月15日,2024年度“同级审”尚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部分问题整改涉及项目进度推进及财政财力限制,难以短期完成,如:财政的资金结余问题、工业用地未按时开竣工问题。二是部分问题涉及政策变更衔接,时间跨度大,需要时间有序推进解决,如:农民工保证金清退问题。
在审计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具体安排,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梳理再明确,分问题整改类型,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直至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政府将督促县审计局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各项要求,严格按照《福建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促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落实“一清单、两台账、三张函”的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推动2024年“同级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