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因县级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县级河湖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总河长
蔡加立 县委书记
赵 丰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县级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县河湖长制工作。
二、副总河长
林伟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鹿溪河长)
吴文炳 县委常委、副县长(兼任浯江溪河长)
王永盛 副县长(兼任赤湖溪和赤湖旧溪河长)
林 靖 副县长(兼任南溪河长)
陈志民 副县长(兼任佛昙溪河长)
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同时,分别兼任鹿溪、浯江溪、赤湖溪(含赤湖旧溪)、南溪、佛昙溪河长,具体负责相应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进行督导。
三、领导小组成员
蓝周全 县委办室务会成员、四级调研员
翁源海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耀胜 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四级调研员
赵 弘 县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陈文胜 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齐家彦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汉斌 县发改局局长
卢辉达 县教育局局长
蔡睿遒 县工信局局长
林 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文元 县财政局局长
林海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旺有 漳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乙平 县住建局局长
管建亮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柯志伟 县水利局局长
陈永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毅媛 县文体旅局局长
洪艺明 县卫健局局长
洪立新 县林业局局长
黄进源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吴镇杰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瑞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景铭 团县委书记
四、县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柯志伟 县水利局局长(兼)
副主任:刘伟长 县水利局副局长(专职)
胡东艺 漳浦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站长(专职)
黄加进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兼职)
陈耀兴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职)
办公室人员由漳浦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单位联络人员组成。
县河长制办公室挂靠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监测发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和完成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领导小组成员、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各乡镇要及时更新乡镇河湖长名单报送县河长办。
漳浦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