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序有效做好我县书店、健身馆、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指引细则,各文体旅企业和公共文体服务场所要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一、防控组织工作落实到位
1.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类文体旅企业和公共文体服务场所要成立由法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建立并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和岗位防控职责,确保防控组织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管理服务及督促检查工作。
3.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岗位职责落实到位。
二、内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4.各类文体旅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员工安全防护、健康状况摸排、对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过去14天去向进行排查,严防输入性疫情。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档”,将上述内容记录在案,并随时更新。
5.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登记制度。所有员工进出场所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备案。
6.售票、检票、讲解、咨询及保洁、保安等一线服务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7.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复工复产前完成全员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掌握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和应急处置等必备的防控知识和服务技能。
8.加强员工日常管理,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减少集中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倡导员工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免疫力。
三、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9.各类开放、经营服务场所要配备红外额温计等测温设备,督导操作人员正确掌握使用方法,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定期对相关仪器设备进行校准。
10.配备与疫情防控工作相适应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医用酒精、消毒剂(液)、洗手液等消毒物品。倡导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做好日常防护用品和清洁、消毒物资的储存储备,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四、场所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11. 各文体旅企业和单位的室内展馆或以室内参观为主的旅游景区等场所防控期间列为第二批开放,目前仍须关闭,并落实管控措施,未有新通知之前不得对外开放和经营。第一批可开放、经营的场所每日开放、营业前后对出入口、走廊、地面、电梯、停车场、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等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每日清洁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对每日清洁消毒情况进行备案公示。
12.加强开放、营业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做到每日开窗自然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13.保持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卫生间要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等个人卫生用品。坐便器、小便池、盥洗池、洗手台、门把手等处要做好日常清洁消毒。
14.加强垃圾管理。日常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理,封闭处置。增设废弃口罩手套专用收集桶并做明显标志。
15.加强展示、购物场所的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并落实每日清洁消毒制度。
16.加强参与型娱乐、游乐设备设施管理,对频繁使用或接触物要及时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清洁、一次一消毒。
17.加强餐饮场所管理,落实分餐制,保持餐桌安全间距,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8.为消费者免费提供的拐杖、轮椅、雨伞、导览等服务设备设施要做到一客一清洁,一日一消毒。
19.强化停车场防控管理,落实进出车辆登记和乘车人员体温检测制度,实行大小车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
20.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游览车、摆渡车等内部交通工具的使用。如确需使用,要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并控制乘坐人数。
21.注重精准消毒,科学防疫。中、低风险地区公众场所,疫情防控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为避免环境污染,不宜对室外环境空间大面积喷洒消毒。
五、客流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22. 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开放营业场所开放和营业时间必须严格落实当地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实行有序开放,同时,仅接待福建省内低风险地区零星散客,暂不接待其他地区、其他类型的旅客朋友。特别是要加强国内疫情高发地区和境外入浦人员的排查,严禁以上人员未经检测隔离参与企业活动和进入行业场所。
23.在营业场所入口处、咨询服务台、游客中心等处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及时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提示消费者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公示人员密集区域和公共服务设施每日清洁消毒情况。
24.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要求进出场所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对体温异常者要做好登记备案,引导其及时就医检查。
25.采取实名制、预约制等措施加强场所客流管控,疫情期间要采取有效限流措施。低风险区域人员密集文体旅场所,日接待量和瞬时流量不得超过正常营业日接待量的50%,开放经营单位管理方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备验。鼓励A级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实名预约入园的系统建设和管理。
26.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在开放营业场所组织开展大规模展览展示、文艺演出、节庆庆典等活动,严禁组织开展商品促销、会议培训、宴席聚会等人员聚集活动。
27.加强群防群治,营造文明氛围。对违反相关防控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当地防控部门进行处置。
六、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28.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日常防控工作,设立临时隔离区域或隔离间。遇突发疫情及时报告,配合防控部门迅速采取防控措施。
29.复产复工前,各类文体旅企业和公共文体服务场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30.各类文体旅企业和公共文体服务场所要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开放、隐患不排除不开放,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漳浦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