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漳浦县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6日
漳浦县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规范中医药质量安全管理,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9〕8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群众看病就医、防病治病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规范质量安全管理,创新中医院服务模式,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患者至上,合理布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整合县域内中医药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共享,让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
(二)坚持质量优先,规范管理。加强县域内中医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实现县乡村中医药质量安全管理一体化、同质化。
(三)坚持智慧引领,创新服务。深化中医药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链条、一站式中医药服务。
三、工作目标
2024年6月底前,漳浦县中医院建成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统一县域中药饮片集中供应、仓储、保管、调剂、煎煮和配送等服务,基本实现县域范围内智医、智药和智慧配送功能,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
四、主要内容
(一)中药饮片供应中心
1、设立中药饮片采购中心,中心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中药饮片保管与养护管理制度》等,明确该机构职能分工。成立中药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所采购中药饮片及代煎中药的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
2、采购人员、保管人员、质检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关行业资质。中药饮片保管员根据库存与用药情况制定月用药计划,采购人员根据保管员制定的用药计划拟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后,采购人员从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3、中药饮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与入选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中药饮片供货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具有行业内良好的商业信誉。供货商应配备品种齐全、质量优良的中药饮片,能够按医院采购计划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要求,做好保障供应工作。
(二)建设智慧中药房(包括中药调剂、中药煎煮)
1、搭建智慧中药房包括调配药房、煎煮中心一体化组织架构。智慧中药房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岗位制度,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独立的绩效考核体系,同时接受上级中药质控中心、医院、药学部等各级各部门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评估。
2、各部门各岗位合理分工,各司其职。智慧中药房负责人负责管理药房的调配、煎煮中心的建设、运行及维护等日常工作。应定期进行相关专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并积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外出交流培训。
3、增加中药指导门诊服务,对本区域医生用药、患者用药疑问提供指导、建议,并通过信息平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提供远程专业指导。
(三)建设信息平台
将传统中医药和现代技术相结合,建设“县中医院-各级医疗机构”区域诊疗共享平台。患者在本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就诊,接诊医生进入平台开具处方,经处方前置审核智能系统审核无误后发送至智慧中药房,最后智慧中药房通过人工确认结算。智慧中药房根据处方(纸质或电子终端)完成处方调配、代煎、配送等一站式服务。
(四)合作配送中心
1、与本县有资质、有能力的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完善的配送网络实现精准高效配送。物流公司须与医院签订合同,保证配送的安全、准确、及时。配送人员与车辆须登记备案,并符合与药品配送相关的健康要求。配送人员须保持通讯通畅,配送过程中须精准定位,如出现漏送、错送、损坏等情况可追溯到具体环节和个人,配送公司和配送人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2、建设物流配送信息平台。通过创建微信、APP小程序等串联“智慧中药房、煎药中心-配送中心-患者”整个过程。使患者在家就可通过扫码全程关注自己的药物动态,为患者提供优质的用药服务和体验。
五、实施步骤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卫健局牵头,县中医院相关科室组成的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漳浦县中医院,由罗志宏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智慧共享中药房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确定漳浦县中医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2、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偏远乡镇卫生院作为首批建设对象,中心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实施建设单位分别与县中医院签订《县乡中医药互联配送服务合同》。
3、搭建中医药服务智慧共享平台。由县中医院牵头招标确定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及伴随服务供应商,统一中药饮片质量和供应价格;依据现状调查结果,搭建智慧中药房平台,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集中采购、统一智慧配送、统一结算费用、统一药房管理、统一信息共享等,并明确各部门权利和义务,做到权责清晰、利益共享,实现“智医、智药和智慧配送”功能全覆盖。
4、实施智慧药房系统与HIS系统对接。县卫健局规信股负责智慧中药房软件系统与基层医疗机构HIS系统的无缝连接,搭建智慧中医药辅助诊疗平台、远程会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在线学习及中医药知识培训等,并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功能。
5、总结评估。领导小组制定智慧中药房运营效果评价细则,重点从各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中药饮片处方占比、中药适宜技术占比、中药饮片销售额金额占比、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效果评价,建立长效机制,纳入绩效考核,定期督导考核,并在政策上适当予以倾斜。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卫健局对智慧中药房建设负总责,县中医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各乡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确保2024年6月底完成智慧中药房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中医院要发挥牵头抓总体的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参与,配合合作企业加快智慧中药房软件和硬件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将智慧中药房建设及运营效果评价工作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智慧中药房建设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提高中医药信息化水平,促进中医药与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化等融合发展,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和智慧中药房建设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爱中医、学中医和用中药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