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生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单位人员经费补助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始终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几年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成了漳浦县六鳌卫生院、漳浦县赤岭卫生院、漳浦县湖西卫生院、漳浦县官浔中心卫生院、漳浦县第二医院、漳浦县石榴卫生院等一批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建设,正在进行漳浦县前亭卫生院、漳浦县赤湖中心卫生院的建设,在人员经费保障方面,从2022年起,县财政保障南浦卫生院、官浔中心卫生院、赤岭卫生院、湖西卫生院、马坪卫生院、前亭卫生院、六鳌卫生院、竹屿卫生院等八个边远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基础性绩效,目前,尚有绥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二院、石榴卫生院、赤土卫生院、旧镇中心卫生院、盘陀卫生院、长桥卫生院、深土中心卫生院、赤湖中心卫生院、大南坂卫生院等10个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我局正积极向县主要领导汇报,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
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当地政府的勇于担当,以及人大代表的继续关心,相信我县卫生事业能够取得更好发展。
签发领导:王志伟
联 系 人:黄峰毅
联系电话:0596-3223266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0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盘陀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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