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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漳浦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项目计划的通知

浦卫〔2025〕94号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完成,现将2025年漳浦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4日      

 

 

2025年漳浦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项目计划

 

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漳浦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浦卫〔2021〕36号)文件要求,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能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系统的诊断和管理治疗;能够普及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提高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确保全县各乡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6‰,在册患者管理率≥98%,规范管理率≥97%,服药率≥92%,规律服药率≥92%,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3%,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92%,面访率≥95%,失访率≤0.7%,体检率≥70%,持续未服药患者比例≤3%,无身份证患者比例≤0.15%,社区康复服务参与率≥40%。

二、计划内容

(一)培训: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县疾控中心计划举办一期培训班,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应急处置、随访技术指导工作和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的培训。

(二)病例筛查和诊断: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未明确诊断和需要筛查的病例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由县卫健局统一联系,安排组织康宁医院或和康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上报名单内的患者进行上门入户病例筛查、诊断和体检。

(三)随访管理与体检对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患者开展随访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每年应对患者至少进行4次随访,两次随访间隔小于等于3个月且每半年要有1次面访(即一年要有两次面访),并进行分类干预,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患者病情是否稳定、患者服药情况以及家属对患者进行了哪些护理等相关信息,督促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随访形式包括面访(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家庭访视等)和电话随访。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有可以参加体检的在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空腹血糖、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肝功能、心电图等项目,根据需要可以联系卫健局邀请康宁医院或和康医院医生进行协助。

(四)贫困患者治疗补助: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1名本乡镇家庭特别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资料给疾控中心(特殊情况原则上可酌情增加名额),县疾控中心根据名单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给予该患者相应补助,补助费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应急处置和随访技术指导: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突然发病出现紧急情况,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及时拨打精神专科医院电话请求指导或紧急出诊、必要时报警;需要技术指导随访的辖区内患者,由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需要随访技术指导的病例资料给疾控中心,县卫健局组织专科医生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实地入户指导随访技术指导工作。

(六)病人家属护理教育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对病人家属开展护理教育等相关培训,可以联系县疾控中心与康宁医院、和康医院协调,由医院下派专科医生到各个基层医疗机构对病人家属统一进行培训,县疾控中心根据培训情况拨出经费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于培训的顺利开展。

(七)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县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录入、迁出、随访录入等系统各项问题的技术指导,必要时请省市专家进行指导。

(八)项目质控、数据处理等:基层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录入系统新发现病例、在册病人的随访,及时接收流转的病人等,并做好本乡镇、社区数据的质控和处理,努力在年底使报告患病率、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服药率和规律服药率等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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