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完善县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推动相关专业领域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民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漳州市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版)》,经研究,确认3个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认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挂靠漳浦县医院
1、漳浦县产科专业质控中心,主任为何惠娜;
2、漳浦县骨科专业质控中心,主任为张晓农;
3、漳浦县急诊医学质控中心,主任为许毅霆;
二、工作要求
各县级质控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完善工作,各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目标和计划于2025年12月10日前报送县卫健局医政股邮箱:zpyz3228059@163.com。
2.县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每年应将质控中心费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县级质控中心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县级质控中心开展检查、召开会议等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3.各县级质控中心发文(见附件)由县级质控中心拟稿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县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质控管理部门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字,报县卫健局医政股签批后盖章印发,质控中心统一由挂靠单位代章。
4.县级质控中心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完成上级和我局交办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医学专家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对全县医疗机构各相关专业领域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不断提升我县医疗服务水平。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报县卫健局医政股。我局将跟踪考核各县级质控中心工作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考核不合格的将重新选择挂靠单位。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
漳浦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发文处理单
| 文号 | 〔 〕 号 | 紧急程度 | |
| 标题 | |||
| 主送单位 | |||
| 抄送单位 | |||
| 附件 | |||
| 县卫健局责任科室核稿 | 签名: 年 月 日 | 挂靠单位质控中心管理部门负责人核签 | 签名: 年 月 日 |
| 县级质控中心主要负责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县级质控中心拟稿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 经费来源 | □县级质控中心专项经费(含财政核拨和单位配套经费) □其他 | ||
| 其他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