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出具<漳浦县海堤巩固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请示》(浦水〔2026〕4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漳浦县海堤巩固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为低风险等级”的结论。请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评估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加以完善,并抓好落实。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