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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前亭江口三级渔港工程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的批复

浦政文〔2026〕121号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呈报审批<漳浦县前亭江口三级渔港工程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的请示》(浦自然资〔2026〕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漳浦县前亭江口三级渔港工程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本工程为公益性三级渔港民生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防波堤、防护堤、避风港以及陆域配套设施。

二、原则同意漳浦县前亭江口三级渔港项目选址于漳浦县前亭镇江口湾崎沙村,项目陆域用地面积约1.5013公顷。

三、你局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强化与海洋渔业、林业、生态环境、水利、文体旅等部门以及前亭镇人民政府协同衔接,提速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过程落实公众参与,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

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本项目不占用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建设过程应最大限度降低对海岸带、海域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破坏,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措施,防范海洋环境污染。

五、抓紧开展工程场地地质勘察、海域勘测工作,依据勘察勘测成果科学制定施工、防护及处置方案,落实渔港泊稳、防洪防浪安全要求。

六、鉴于地下文物埋藏具有不可预见性,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文物或遗迹,建设单位须立即停工,依法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文物主管部门。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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