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浦文[2009]13号
各乡镇场:
漳浦县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历史文物保存丰富,是福建省的文物大县,已被编入《中国文物地图册》611处,已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九批12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列入福建省涉台文物69处。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县为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特别是涉台文物的保护,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继续推荐上报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09年内新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做好这一工作,请各乡镇场根据当地保存得较好的,未经过重建和大规模重修古建筑,祠堂,庙宇,古墓葬,摩崖石刻等文物的保存情况,向县文化文物部门提供线索和申报。由县博物馆前往调查认定。经集中遴选后公布。申报时间从发文日起至6月底止,送报材料交县文体局办公室。
附:漳浦县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表。
联系电话:县文体局办公室 3100396
县博物馆 3230276
漳浦县文化体育局
二○○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文物保护单位 通知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人大教科文卫委、政协文教卫体委、存档。
漳浦县文化体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印制。
漳浦县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调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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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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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作
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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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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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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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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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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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文 物 主 要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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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作 业 区 ︶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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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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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 场 ︶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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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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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 主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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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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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政 府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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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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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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