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任务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浦政办[2016]5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将卫计局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任务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职责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督促、协调工作;配合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再细化、分解,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浦政办[2016]57号)精神,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任务完成时间,确保任务的贯彻落实。
加强宣传 要开展全员政策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卫生宣传栏等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分级诊疗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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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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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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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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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平运行机制 |
1、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
(1)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救治和疑难杂症向上转诊服务,接受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开展二、三级手术,适度开展外转率高的四级手术; 中医类医院发挥中医药诊疗服务优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首诊平台作用,主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提供初步急救服务; 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
医政股 |
各医疗机构 |
2016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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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服务总体清单,制定本单位诊疗项目清单和诊疗项目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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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分级转诊标准和指南 |
依据上级相关部门确定的分级转诊标准和指南,合理确定分级转诊流程。 |
医政股 |
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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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制度 |
通过提高基层报销比例,降低和取消普通门诊起付线,试行部分慢性病基本药物免费,鼓励群众自愿到基层首诊。 |
新农合 |
各医疗机构 |
2016年7-12月,开展首诊试点;2017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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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 |
(1)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要成立双向转诊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室电话。 (2)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双向转诊平台。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适应基层拓展诊疗项目和接收下转患者治疗需求,按照医保和新农合用药目录放宽基层药品目录。鼓励按照上级医院制定的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4)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5)避免盲目转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
医政股 |
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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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县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门诊号源不低于20%。 |
县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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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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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
1、优化分级医疗资源配置 |
(1)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急诊急救、重症医学、标准化手术室、血液净化、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康复科、中医科等临床专科建设。 |
县医院 |
医政股、规信股、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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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中医医院重点加强针灸、骨伤、推拿、肛肠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 |
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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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强新一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
基妇股 |
规信股、财务股、各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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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县域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心电诊断、血液透析、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 |
规信股 |
医政股、规信股、财务股、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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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医疗联合体建设 |
(1)县医院对口支援3-5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对口帮扶2-3家乡镇卫生院。 |
医政股 |
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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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漳浦县医院与旧镇、杜浔中心卫生院,漳浦县中医院与赤湖、霞美卫生院组建医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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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县中医院,旧镇、杜浔、赤湖、霞美卫生院 |
2016年6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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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参与由上级医院牵头组建的各种形式医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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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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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拓展家庭签约服务内容,以基本服务为主,提供健康与就诊咨询、预约转诊服务、行动不便患者上门诊疗服务。2017年,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率不低于30%。 |
基妇股 |
财务股、绥安社区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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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
(1)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改善优化医疗服务环境。 |
基妇股 |
各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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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县级医院就业。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县级及以下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
人事股 |
各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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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科室带头人。通过转岗培训、规范化培养、骨干医师培训等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 |
人事股 |
各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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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按照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及时足额拨付人员经费。 |
财务股 |
绥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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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鼓励基层发展基本医疗服务和特色专科项目,激励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
各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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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 |
1、发挥价格引导作用 |
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 |
新农合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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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挥医保引导作用 |
提高医保(新农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拉开基层与不同等级医院或县域内外医院的报销差距 |
新农合 |
基层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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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信息化促进作用。 |
建立覆盖全县各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和教育网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区域HIS、区域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双向转诊系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
规信股 |
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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