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促进各类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县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所、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卫生局医政股人员及相关专业的医疗临床专家,对各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运行病历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情况等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存在主要问题
一、依法执业
(一)人员执业资格
全县共有19家单位(公立14家、民营5家)使用未取得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检验人员资格的从业人员59人,其中临床24人,护理17人,检验13人,影像5人;人员分布在公立医院50人,民营医院9人(影像3人,护士3人,检验3人)。
(二)科室承包(或涉嫌承包):佛昙卫生院CT(2016年6月1日停止)、县医院体检中心。
(三)B超管理
1、县妇幼保健院、健民医院、南浦卫生院、中西医结合医院B超室未设置警示标志,操作间门口无监控或监控未能全覆盖;妇产医院B超实名登记不完整,身份证读卡器未使用。漳浦金浦医院部分妊娠对象未实名登记。
2、全县未发现使用报废B超的行为。
(四)临床用血
全县9家医疗单位有临床用血行为;官浔卫生院存在违规用血的情况;县医院存在违规向其他医疗单位提供血液的行为,妇幼保健院存在从县医院违规调血的问题;佛昙卫生院血库消毒监测记录不完整;县中医院发现使用后的血袋未按规定留样。
(五)医疗广告
妇产医院广告批准文件过期未续办。
(六)终止妊娠药物管理
县妇幼保健院的米非司酮管理存在医师诊断书、取药记录不完整的情况。
二、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一)病历书写规范性
共检查22家医院,病历书写相对完整、及时、规范的有赤土、南浦、盘陀等医疗单位,其它医院如沙西、六鳌、竹屿、深土、旧镇、长桥、县医院、城关、湖西、官浔、赤岭、中医院、金浦、妇产医院、康复护理等医院或存在病程记录书写简单及无三级查房医师查房制度、或首页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潦草、或部分病历(手术)无病理报告、缺乏诊断证明、或未能完成病历三级质控等现象;官浔卫生院住院期间有抢救医嘱,但病程记录中无记录、病历书写上出现既往史与现病史重复描述现象、病程记录时间前后不符合、前后诊断不符合、病程分析过于简单。
(二)合理用药、检查及治疗
1.辅助用药不合理。赤土、中医院等医院辅助用药控制较好,沙西、六鳌、竹屿、深土、旧镇、长桥、县医院、城关、官浔、赤岭、康复护理、前亭、马坪、赤湖、佛坛、杜浔、健民、石榴等医院及卫生院存在辅助用药不合理的现象,湖西卫生院辅助用药使用过多,部分属超范围用药,部分药物机理相同,属重复使用。
2.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南浦、中医院等医院抗生素用药控制较好,竹屿、深土、官浔、赤土、城关、马坪、赤湖、盘陀、县医院、金浦、健民、康复护理、中西医结合、妇产医院等医院存在抗生素使用不合理、使用时间长或使用时限延长未及时说明的现象;湖西卫、赤岭生院受检病例全部或部分使用抗生素,抗生素使用级别过高,甚或联用两种或三种抗生素;卫生院部分病例滥用抗生素、使用高级别抗生素且联用其他抗生素;官浔卫生院、锐光医院存在抗生素滥用、使用高级别抗生素且更换抗生素、长时间使用抗生素的现象;康复护理院门诊处方存在多用二联抗生素的现象。
3.无关用药。官浔、大南坂、佛坛、杜浔、霞美、石榴等卫生院存在诊断与用药不符或无指征用药等现象。
4.诊断依据不足。湖西、南浦卫生院部分病历缺乏有力影像学依据,中西医结合医院个别次要诊断缺少相关诊断依据,无治疗需要的依据。
5.沙西、古雷、六鳌、竹屿、城关、康复护理等医院门诊处方存在诊断“健康体检”等有开处方但未说明的现象; 旧镇、金浦等医院门诊处方存在无诊断有开处方但未说明的现象。
(三)医疗及护理行为
1、核心制度掌握不到位。长桥、官浔、赤土、霞美、湖西、佛坛等卫生院均存在核心制度掌握不到位问题,如治疗单无核对者签名等。
2、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官浔、赤土、霞美、湖西、佛坛、赤岭、南浦、中西医结合、锐光等卫生院级医院均存在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如无查对、查对无签名、查对本记录不规范、无对牌签名等。
3.急救物品管理不到位。官浔、赤土、霞美、湖西、佛坛、赤岭、南浦、中医院、盘陀、中西医结合、锐光、马坪、前亭等卫生院及医院均不同程度存在急救物品管理不到位问题,如急救物品未处于备用状态、急救物品过期(老化)、急救设备有灰尘(或摆放、脏、乱)或配备不到位、急救物品用后无处置、放置不合理、急救车无平面示意图等。
4.护理文书记录不规范。
除前亭卫生院护理文书书写整齐外,官浔、赤土、霞美、湖西、佛坛、湖西、官浔、赤岭、南浦、中医院、盘陀、中西医结合、锐光、妇产、马坪等卫生院及医院均不同程度存在护理文书记录不规范问题,主要有:护理记录不及时(或与医嘱不符,未体现专科特点)、医学术语使用不正确、无床头卡(或信息字太小)、无加药卡、签名不规范、体温单漏项(记录、绘制不规范)、皮试记录不规范(漏执行、漏记录)、健康教育不到位等。
5.护理操作不规范。长桥、赤土卫生院操作不规范;官浔卫生院加药无一针一用,无戴口罩,无查对,无执行签名,消毒不规范,留置针穿刺无记录时间;霞美卫生院加药无戴口罩,一次性注射器重复使用,皮肤消毒不规范,无加药卡;湖西卫生院无给氧卡,加药不规范,垃圾混放。
6.环境卫生不到位。如长桥、官浔等卫生院病房、治疗室脏乱;赤土床单位终末处置不到位;霞美卫生院各室脏乱、灰尘多;佛坛卫生院病房卫生不到位,床单位不够整洁,地板痰迹多;马坪卫生院无终末消毒,病人出院后床单棉被等未收,床头桌脏,床单长霉,凉席重复使用,床垫未铺床单等。
7.院感薄弱。部分医院如赤岭、南浦、盘陀、赤土、官浔、马坪、前亭、中西医结合等卫生院及医院或存在消毒液(无菌包)过期、无快速消毒液、医疗垃圾放置在治疗室,妇产医院擅自更改消毒供应室、现有消毒供应室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四)其它问题
康宁医院患者治疗项目及收费相差不大。
三、新农合基金管理情况
(一)在院情况
1.经现场抽查,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发现挂床住院、虚假住院或不在院情况。只有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住院病人不在院的情况:湖西卫生院抽查5人,2人不在院;霞美卫生院抽查5人,3人不在院。
2.康宁医院核准床位数与实际开放数相差较大,核准床位20张,实际开放150张,更有实际病人数超出开放床位数情况。
(二)收费情况
1.提高住院床位费标准
湖西卫生院B类5人间收取普通3人间、B类3人间收取普通双人间;官浔卫生院4或5人间全部按普通3人间收费;赤岭卫生院一间5人房按普通3人间收取、漳浦中医院5人间按A类3人间、A类3人间按A类双人间收取;南浦卫生院B类3人间按普通双人间收取。检查还发现,长桥卫生院、竹屿卫生院床位费多收一日,沙西卫生院b类床位费按a类收取。
2.低值耗材违规收费
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收取低值耗材费用的现象,比较突出的有金浦医院、绥安社区服务中心、六鳌卫生院、县医院、旧镇镇中心卫生院、漳浦县第二医院、杜浔中心卫生院等。
3.诊疗项目收费问题
①部分诊疗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石榴卫生院(彩超检查)、漳浦县第二医院(床位费及住院诊查费按县级收费)、漳浦县妇幼保健院、杜浔中心卫生院、漳浦健民医院(小切口收大换药)、民营漳浦妇产医院(主次麻醉均收全价);
②同一诊疗项目收费前后不一致:如漳浦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诊查费收11元/日、2元/日。
3.其他收费
①外院病理检查转本院收费:杜浔中心卫生院;
②收取健康咨询、体检费、产前检查、胎心监测、疾病健康教育等费用:较突出的有漳浦县妇幼保健院、赤湖中心卫生院、杜浔中心卫生院、民营漳浦妇产医院;
③个别医院存在收费项目名称不规范的现象(如常规心电图-床边十二通道、常规心电图-十二通道、术前备皮术、皮试费、租卧具加收、小儿科病床6人间、留置针+肝素帽+留置针粘膜等):较突出的有漳浦县第二医院、漳浦县妇幼保健院、杜浔中心卫生院。
(四)药品项目对应问题
1.赤土卫生院项目库的药品变更后予删除,出现既往药品清单名称出现“空白”二字替代;
2.漳浦中医院的药品库多处中成药、西药所对应的规格与新农合药品库规格不一致;
3.旧镇镇中心卫生院药品诊疗项目库对应有误,如痛珍康为外用药而对应为材料费
(五)门诊特殊病种
1.审批材料不完整。深土卫生院、长桥卫生院、沙西卫生院部分门诊特殊病种缺门诊手册或者检验报告单。
2.超过规定时间和混杂抗菌素、体检、胃肠炎或感冒类输液及床位费等:湖西卫生院开150天常规用药量,混杂抗菌素等;官浔卫生院与病种无关的健康体检、与病种无关的药品种类多;赤岭卫生院开输液类的抗菌素、感冒类、消化道类;赤土卫生院开60天常规用药量;南埔卫生院开120天常规用药量,抗菌素、妇检、观察床费等;盘陀卫生院开90天常规用药量,抗菌素、辅助用药、拍片等;
3.与特殊病种无关的用药:特殊病种处方开具大剂量单味或多味保健中药如赤岭卫生院的党参500克;湖西卫生院党参、枸杞、黄芪各250克;官浔卫生院枸杞、黄芪、党参各400克,红枣500克;杜浔中心卫生院套用病种进行诊疗,使用与申请病种无关的用药、检查及儿科用药;
4.与超诊疗范围用药:绥安社区服务中心、漳浦县医院、古雷镇卫生院存在超诊疗范围用药情况,如绥安社区服务中心(高血压2期以上病人使用疏风解毒胶囊、病毒灵、银花颗粒;糖尿病人做肿物摘除术及使用抗生素等);古雷镇卫生院支气管炎病人使用使用前列癃闭通;县医院高血压2期以上病人使用多奈哌齐;
5.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均存在单次开药用药时间超过15天的情况:如前亭、马坪、赤湖、佛昙、石榴、杜浔、霞美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健民医院、妇产医院等。
6.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审批的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医院超过3家,如石榴卫生院。
(六)其他问题
住院时间长。如漳浦县中医院康复科住院时间最长己达二个多月。
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确保医疗和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卫生监督所、新农合管理中心、卫计局相关职能科室必须依职责监督相关医疗机构认真整改,并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全县各医疗机构执业的服务与管理。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依法执业,要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及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重视医疗质量管理,结合医改工作,强化医疗质量意识,突出质量效益观念,及时更新医疗知识,切实做到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内涵。
(四)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管理,要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规范、医护技术规范。
(三)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农合报销补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漳浦县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审批及报销补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收费及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补偿工作、及时做好药品目录库对应等工作。
(五)各单位要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确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各单位要将整改措施及结果于2016年7月15日前以书面方式汇报县卫计局医政股,电话:3228059。
附件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