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孙春香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妇幼保健院:
接浦委宣干[2016]4号文件通知:
孙春香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考核合格,任漳浦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希宣布。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9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任职 孙春香 通知
抄 送: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人大科教文卫委、
县政协文教卫体委、陈勇谋常委、蓝文华副县长、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