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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浦卫〔2016〕121号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下达201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局各股室: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卫监督〔201689号),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漳卫法规〔20162号)文件,我局对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分解,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安全理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抓业务必须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单位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统筹卫生计生发展与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分解目标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有投入、有培训、有管理,要按照《2016年漳浦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表》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对各目标责任进行再次分解和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结合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特点,突出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制度。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将节前例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建立安全检查长效机制。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要采取警示通报、重点督办等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跟踪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予以惩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721



附件

2016年漳浦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

分解目标责任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1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落实“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2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继续抓好《漳浦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浦卫法规〔2015116号)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明确单位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3

 

(二)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会议内容记录在册。

2.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

3.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4

4.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全面彻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同时,要加强对电梯、配电房、放射源、供氧中心、压力容器、燃气管道、网络信息中心、有毒生物制剂和致病微生物菌毒种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巡逻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强对门急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范踩踏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局办公室、医政股、法规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5

5.要提高对反恐维稳工作严峻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开展安全维稳拉网式检查,重点对现有纠纷投诉进行排查梳理并及时处置,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与公安、维稳等部门的联系,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局应急办、办公室、医政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6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确保到2016年底全县医院实现100%评审达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第二轮“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力争完成6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标创建;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治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宣教活动,提高医院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一)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确保到2016年底全省医院实现100%评审达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督促医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工作。

局医政股、办公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7

2.各医院严格《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闽卫医政〔2014113号)和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争取达标创建或晋级创建。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8

(二)推进第二轮“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力争完成6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标创建。

1.指导全县各地、县直各单位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局医政股

2.各地、各单位确保到2016年底前辖区内6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标创建。

局医政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9

(三)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治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提高医院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现场宣传活动。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10

11

四、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病诊断、鉴定以及医院放射性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并结合统计结果,开展2-3个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分析。

(一)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按职责分工,负责医院放射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2.对职业病健康体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局法规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

12

(二)牵头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已完成)

牵头联合人社、安监、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已完成)

13

(三)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1.县职业病统计进行网络直报。

2.每年对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4

(四)开展2-3个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分析。(依上级文件)

按照福建省2016年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作。(依上级文件)

县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

15

五、督促指导各乡(镇、场)加强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体检激励机制与约束惩罚措施,激发体检机构的主动积极性,规范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管理,提高职业健康体检率。2016年,职业病诊断机构县级覆盖率达到100%,县级体检机构的体检项目实现全覆盖,各乡(镇、场)均有不少于1家能满足粉尘、化学、物理、生物及其他因素体检要求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体检能力满足辖区企业需求。

(一)督促指导县级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体检激励机制与约束惩罚措施,激发体检机构的主动积极性,规范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管理,提高职业健康体检率

组织参加市卫计系统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医师、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

局法规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

16

(二)2016年,力争完成县级职业性健康体检机构的建设

1.按照《福建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实施办法》推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2.督促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和监督管理。

局法规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

17

(三)力争建成1家能满足粉尘、化学、物理、生物及其他因素体检要求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体检能力满足辖区企业需求。

各医疗卫生

计生单位

18

六、强化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和监督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职业病诊断水平,依法简化职业病诊断手续和流程,缩短职业病诊断时间,缩短体检报告编制时间。

县疾控中心、县医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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