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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漳浦县审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浦审[2016]7号
浦审[2016]7号
 
中国共产党漳浦县审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及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和《中共漳浦县委办关于印发<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浦委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把党支部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我局实际,党支部制定了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审计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审计组组长责任清单,以及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附件:1.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3.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4.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审计组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5.2016年驻漳浦县审计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中国共产党漳浦县审计局支部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提出如下责任清单:
一、担负组织领导责任                           
1、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审计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3、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审计组组长责任清单,通过签字背书等形式,落实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各项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4、年初,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制定全年审计项目计划,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清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兼职分工,支持并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二、担负作风建设责任
6、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八不准”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
7、围绕节假日等关键时点,扎实推进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8、认真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严厉惩治“乱作为”,严格问责“不作为”,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9、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通过多种渠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制订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担负惩治腐败责任
10、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聚集监督执纪问责。
11、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四、担负源头治理责任
12、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县委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1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4、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学习焦裕禄、谷文昌“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传唱《廉政歌》、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影片等系列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
五、担负监督检查责任
15、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6、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
17、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六、担负选人用人责任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严格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公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
1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七、担负示范带头责任
20、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八、担负定期报告责任
21、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于12月底前,要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当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附件2
 
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现制定责任清单如下: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全面负责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支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一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全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主持1次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2、履行审计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二、履行领导责任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5、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支持廉政文化建设。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任用人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对考核得分较低、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及时进行警示约谈。
三、加强监督指导
8、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状况,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9、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开好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进行履政履责谈话,全年不少于1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四、支持纪检组工作
10、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1、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
五、做好清廉表率
12、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及时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附件3
 
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落实分管职责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布置分管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对分管股室(中心)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及时予以答复、回复。
3、承担上级部门、局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二、加强督查问责
4、督促分管股室(中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推进依法审计、廉洁审计。
5、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责任清单的分解落实,与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两个责任”传递到位。
6、对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局党支部、纪检组调查处理。对分管股室(中心)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局党支部、纪检组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三、保持廉洁自律
7、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每年12月份向局党支部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附件4
 
2016年漳浦县审计局审计组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审计组组长是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主要承担以下3项责任:
1.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及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推进审计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审计组及其成员廉洁从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廉洁的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报告。
2.明确廉政责任。进点前,与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对审计组人员进行廉政纪律教育、保密纪律教育。向被审计单位寄送《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3.强化现场监督。在进点实施审计时,实行审计公示制度,明确审计实施时间、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组成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监督被审计单位的同时,也接受对方监督。出点前,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按时上报《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自查表》。项目结束后要求每个审计项目再建立一套廉政档案,将承诺、公示、自查表、和跟踪回访等相关材料收集归档,有效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审计现场廉政勤政监督。
 
附件5
 
2016年驻漳浦县审计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漳浦县委办关于印发<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浦委办发[2016]2号)以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驻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 加强工作部署
1.及时传达县委、县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
2.督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分层签订廉政责任书。
3.聚焦主业,清理兼职工作,完成县纪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情况。
二、维护党的纪律
4.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5.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
6.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有关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的请示报告制度等。
 三、严格纪律监督
7.实行约谈制度。对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约谈;对已经出现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约谈;对因履职不力,导致重大决策部署无法贯彻落实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进行问责约谈。
8.受理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牵头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深化执纪监督
9. 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局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规范接待,厉行节约,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坚决查处。
10.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审计廉政回访制度,推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五、严肃查办案件
11.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局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制度。
六、深化教育预防
12.协助党支部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警示教育。
13.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七、严肃责任追究
14.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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