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卫计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院)、局各股站室(所):
为深刻吸取大洋(漳州)皮革“3.19”事故、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云霄县“7.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以及7月22日省委、市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漳浦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安委〔2016〕9号)文件要求,县卫计局决定从8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转变,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在全县卫计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整治项目如下:
1、消防设施; 2、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等)、压力管道、电梯; 3、供配电设施4、人员密集场所 5、消控室; 6、在建施工工地;7、剧毒化学品储存点等项目;
三、整治内容
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二)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三)运行作业、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完好状况、检测检验、登记注册、维护保养等情况;
(五)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8月15日)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县卫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建水 县卫计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赵 文 县卫计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吴立艺 县卫计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副主任科员吴立艺担任,负责协调专项行动事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制定详细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5日-11月下旬)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重点领域和部位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12月1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报县卫计局汇总,于12月26日前报县政府安办。县政府安委会将对我们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清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县委县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具有极端重要性。县政府安委会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要进一步强化消防设施、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等)、压力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剧毒化学品储存点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依法予以关闭。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同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标本兼治,构建长效。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督促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本质水平。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县卫计局将不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络员,于8月5日前报县卫计局,并于每月3日17时前向县卫计局报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吴立艺,电话:3222632 ,传真:3221150,邮箱:zpjswly@163.com。
附件:漳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报表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漳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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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 |
应排查 生产经 营单位 |
已排查 生产经 营单位 |
排查覆盖率 |
排查治理一般隐患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检查跟踪隐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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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
已整改到位的 |
整改率 |
排查出的重大隐患 |
已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
已整改销号 |
整改率 |
检查建档生产经营单位 |
检查建档率 |
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的生产经营单位 |
跟踪隐患整改复查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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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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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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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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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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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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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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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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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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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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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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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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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渔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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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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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油气输送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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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粉尘防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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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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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它行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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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分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各乡镇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牵头部门和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本表。
2.其它行业领域如:县农业局、教育局、卫计局、旅游局、财政局、文广体局、水利局、供销社等也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如实填报本表。 3.审核人签名必须是单位主要领导(主持人),本表于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传真至:3221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