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漳浦县财政局预算补充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补充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漳浦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漳浦县财政局共有1个机关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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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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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财政局 |
全额拨款 |
41 |
47 |
三、“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5 万元。根据省财政厅预通知要求,培训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 7.5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 5.1 %,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13 万元。与2015年相比, 基本持平,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
漳浦县财政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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