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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浦卫〔2016〕197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根据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县安全生产会议和《漳州市卫计委转发关于做好全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漳卫法规发明电〔2016〕239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督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漳浦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到实处,形成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立足防范,把生产安全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强化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督查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具体详见附件“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1.扎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重点要对医院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等)、压力管道、电梯等方面安全治理进行督察。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等)、压力管道、电梯及供配电设施剧毒化学品储存点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治理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具体检查有关设备是否经检测合格;检查有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从业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三)督查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处置到位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迅速上报,不得延误。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督查内容逐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内业资料并归档,现场具备安全条件;

2.各督查组要认真负责,根据检查内容逐一核实,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汇总,以便汇总通报反馈。

3.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检查表(自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治方案情况表、全年总结交于督查组。

 

附件:1.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2.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一、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 一 组带队领导: 吴立艺

成   员:吴建平  卢河山

检查单位:县中医院、绥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土中心卫生院、赤湖中心卫生院、官浔中心卫生院、健民医院

第 二 组带队领导: 蔡合成

成  员:邱秋海  昌建森  王镇坤

检查单位: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旧镇中心卫生院、杜浔中心卫生院、竹屿卫生院、妇产医院

二、时间安排:11月30日—12月1日

 

 

联系人:吴立艺 3222632、18150698928  邮箱:zpjswly@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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