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浦县卫健局 > 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关于同意设置漳浦绥安小英等口腔诊所 的通知

浦卫[2016]213号


关于同意设置漳浦绥安小英等口腔诊所

的通知

董小英、陈仲德同志:

提交的申请设置口腔诊所的材料已收悉,经局务会研究,同意你们设置漳浦绥安小英口腔诊所、漳浦霞美仲德口腔诊所,有效期自2016年1219日至2017年618日止,请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内容及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服务,特此通知。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19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