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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漳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浦审〔2007〕23号
2007年度漳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浦审〔2007〕23号
 
各股室:
      为做好2007年度漳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和党政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审计重点,深化审计内容。重点检查揭露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差及铺张浪费的问题,严格审计执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强化综合分析,从宏观角度提出建议,为严肃财经法纪,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围绕党政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力争达到摸清在新形势下我县财政预算收支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对当前财政改革措施进行跟踪审计,摸清财政及部门单位收支家底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揭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分配和使用国家财政资金,规范财政运行秩序,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县政府加强本级财政收支管理和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服务。
      二、 审计范围和重点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本次审计范围是:2007年度我县财政和绥安工业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地方金库预算资金的划解拨付和管理情况、重点预算执行单位教育局、广电局、物价局、建设局、计生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科技局、县政府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审计,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有关部门、单位。审计的重点内容是:
      (一)对县财政局、绥安工业区的审计。以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分配秩序、摸清财政家底为目标,重点审计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揭露预算管理不规范和会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
      1、预算编制、预算分配是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①预算收入的编制,是否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 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②预算支出的编制,是否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是否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③预算是否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2、预算的批复。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是否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有关部门是否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预算调整是否合规、合法。
      3、各项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专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组织征收入库,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或虚增预算收入等问题。
      4、有无违规制定减收增支政策,对该收缴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不及时足额纳入预算管理,隐瞒截留,搞体外循环等问题。
      5、是否按照年度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及时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有无办理超预算、无计划的拨款,有无虚列预算支出和挥霍浪费预算资金等问题。
      6、对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重点是涉农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等)的安排和分配标准、定额是否明确,依据是否充分,资金投入是否合理,使用是否合规等,有无隐瞒、截留、挤占、拨付不及时、结转下年资金过多、过乱的问题。
      7、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收支两条线”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擅自将预算资金转作预算外资金或变相有偿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收入未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用款计划审核不严、拨款不及时等问题。
      (二)对地税部门的审计。以2007年税收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为目标。在税收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主要审查2007年度增减变化较大的税收的征管情况,采取重点抽查的方法,摸清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情况,检验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质量,看其是否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有无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结合延伸审计纳税大户税收征纳情况,继续对税务发票管理使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专题反映。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2007年税收征管审计。(1)主要检查2007年度增减较大税收的征管情况(重点是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审查地税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有无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2)通过审核企业税收缴纳情况,重点检查地税部门是否依法征税;有无提前或推迟税款入库,为完成税收任务征“过头税”,缓税到期不及时征收入库等问题;(3)检查有无违反规定超越权限或连续办理减免缓缴税款手续,以缓代免、以缓代减等问题;(4)检查在清缴欠税(含待清理呆帐税金)时不征或少征滞纳金等问题;(5)通过延伸审计,检查地税部门对企业涉税违法违规问题的立案及处理、处罚情况,查找地税部门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有无重查轻罚、“以补代罚”或擅自变通涉税处罚尺度,减收、免收罚款和滞纳金等问题。
      2、继续开展税务代开发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税务机关是否认真履行代开发票职责,严格按照规定为临时纳税户代开发票,有无利用代开发票跨区征收、混税、引税等问题。
      3、财务收支情况审计。(1)经费预算编制情况。检查机关经费预算、决算编制是否全面、准确,有无未将行政性收费、代征代扣手续费、上年结余等项目编入年初预算、年终结余不真实等问题;(2)税收经费来源情况。检查经费来源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将全部经费纳入会计统一核算,有无多头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设账外账、小金库、截留或变相将税款用于补充经费等问题。代征代扣手续费是否合规,是否单独核算,有无与单位经费混合核算等问题;(3)税收经费支出情况。检查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支出预算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超预算拨款、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设备购置未通过政府采购或超预算采购以及乱发奖金实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检查系统经费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截留、挤占、挪用下级经费等问题。检查代扣代收、委托代征手续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关单位,有无截留、挪用手续费、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及专项经费结余未按规定结转下年等问题。
(4)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检查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有无长期不盘点、不对账,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购入固定资产不入账核算,有无将机关财物无偿提供其他单位使用,有无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资产等问题。检查账面负债是否真实,借出资金有无长期不能收回或造成损失浪费问题。
      (三)对县级地方金库的审计。重点审计有无对预算收入级次把关不严,造成县级收入混库,违规冲退预算收入,擅自办理调库更正,改变税种、入库级次,违规办理退库问题;有无延解滞压库款和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审计达到保障预算资金安全之目的。
       (四)对重点一级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继续从银行账户入手,摸清家底,全面掌握预算执行单位的资金来源、运用情况,资产、负债管理情况,促进依法规范预算资金的管理,健全财务管理体制,保障财政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重点审计:1、各项收入是否足额、及时上缴财政,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及“三乱”等问题。单位预算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预算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管理,有无擅自坐收、坐支、挥霍浪费等问题;2、预算编制、批复和资金拨付情况。重点审计各部门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和拨付资金,有无预留资金,在资金分配上向自身倾斜,批复和拨付预算资金不及时,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应拨所属单位资金等问题,有无通过下属单位转移资金,为本部门谋取利益等问题;3、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审计各部门是否按照预算和财政制度的规定使用资金,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应拨未拨等问题,有无向本部门非独立核算机构实行“以领代报”拨付经费的问题,有无将不合理支出转移到下属单位列支的问题,有无挥霍浪费财政资金以及渎职失职等造成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对部门单位使用的各项财政资金尤其是数额大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延伸审计;4、财务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测评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抽查核实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核对往来款项核算是否真实性,注重查处隐匿财政资金、私设帐外帐等重大问题;5、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购置国有资产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入帐,国有资产出售、出租,是否按照规定报批,价格(租金)是否合理,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入帐,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问题。
      (五)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
       今年“同级审”安排的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要从资金和政策两方面入手。首先要弄清专项资金的总量、种类、分配方式、拨付渠道等基本情况,通过审计或调查,回答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拨付是否及时、足额;其次,要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目标是什么,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如何,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要反映专项资金的总量,还要反映审计专项资金的金额、违纪违规问题金额、管理不完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等及所占的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金额及所占比例。不仅要反映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还要善于总结和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从机制、体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总之,要注意从总体上把握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基金专项
      调查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低保基金。要突出重点,在核实收支基数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拨付、发放和运营等环节进行重点调查,查处其中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切实把摸清社保资金底子与揭露违纪问题结合起来,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同时,要分析研究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审计成果的社会效应,为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搞好服务。
      2、千万农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要全面掌握我县2007年千万农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执行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
   (六)跟踪检查200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对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责令纠正的审计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和审计报告中要求纠正的事项,要继续跟踪检查到审计结束时的动态整改情况。在跟踪检查时,要逐份对审计决定书、审计或审计调查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落实。对未执行的,要分析具体原因,并提出采取措施的具体意见。同时,对有关单位采纳审计建议进行整改的,也要评价其针对审计建议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成效。跟踪检查结束时,相关股室要写出整改情况的报告,详细反映整改内容,报局领导并抄送财金股汇总。财金股要进行汇总整理,列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三、 审计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任务分工
      1、财税金库审计组:负责对县财政局、地税局、绥安工业区、地方金库等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以及其他审计实施中确需延伸的审计和调查,负责组织起草“两个报告”。
组长:蓝太生
组员:陈太生  陈少平  黄光华
       2、科教计生审计组:负责对教育局、计生局、科技局3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同时结合开展这三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组长: 杨仕文
组员: 黄婷华
       3、建设物价广电审计组:负责对建设局、物价局、广电局等3个单位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同时结合开展对这三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组长: 陈建龙
组员: 李韶华
      4、农业、海洋与渔业审计组:负责对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2007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开展对这二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以及千万农民饮水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组长: 陈两号
组员: 郑其林
      5、社会保障基金专项组:负责对劳动局等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并对该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同时结合我县2007年社会保障基金(养老基金、失业基金、医疗基金、工伤基金、生育基金、低保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组长:欧阳忠宝
组员:张秋
      6、人事局审计组:负责对县人事局、县政府办等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并对这两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组长: 杨爱香
组员: 郑少生  陈美萍
      (二)审计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进点前准备阶段(2008年 1月15日至 2 月12 日)。本阶段主要是搞好审前调查,拟定各分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 2月 13日前发出审计(包括审计调查)通知书。
      第二阶段:实施审计阶段(2008年 2月15日至 4月15 日)。各审计组根据审计任务分工,在实施审计或审计调查过程中,应紧紧围绕预算执行情况,抓住重点,审深审透,同时把各项目的审计情况及时向审理小组汇报,形成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第三阶段:归类、整理、综合材料,做出审计结论和撰写2个报告阶段(2008年4月 16日至5 月1日)。各审计组务必边审计边汇总工作底稿,在审计实施结束后,抓紧对审计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综合,各审计组还应按上述各自的审计任务分工的要求,分别形成一份书面综合报告及将相关数据资料汇总表格提交财金股。确保在 5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和结论。“两个报告”应在5月30 日前完成。
      三、 审计组织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在上级审计机关及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抽出精兵强将,集中审计力量进行实施。各审计组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确保审计质量。
      (二)、加大审计力度,揭露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一是突出真实性审计,摸清财政收支家底;二是坚持“重在揭露”的原则,把揭露违法违规问题和铺张浪费行为放在重要位置。
      (三)、强化依法审计。各审计组应严格按照审计规范实施审计,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审计期间,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严禁以审谋私,隐瞒不报。
      (四)、改进审计方法。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计署“六号令”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审计,要积极探索采取内控测评、审计抽样等审计方法及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计质量。
      (五)、严格审计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各审计组参审人员要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审计组廉政责任若干规定》,抓好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树立审计良好形象。
 
 
 
                                                        漳浦县审计局
                                                        200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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