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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200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0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为主线,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进一步改进审计方式和方法,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支出审计为主转变,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作用。
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制约权力、提高效益”的工作思路,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目标是:
      (一)认真研究财政预算分配、执行的程序和结果,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危害,提出对策建议,重点解决预算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二)以地税部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为主线,重点揭露和反映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宏观角度提出完善税收制度、健全税收征管运行机制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地税部门依法治税,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三)认真研究当前财政体制改革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发展变化对我县财政的影响,从行业管理体制、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总体上对收支预算完成情况、宏观调控措施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宏观上、体制上、政策上、制度上提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更高层次上发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作用。
      二、审计的范围和对象
      主要是200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有关部门、单位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收支及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对县财政、地税、国库等18个县直部门、单位实施审计和调查;并对有关部门、重点资金开展专题审计和调查。
      三、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对县财政的审计。重点分析不同部门之间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差异的合理性,及预算管理不公开、不透明导致的预算分配不公正、不合理的问题;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合理性及存在的其他问题。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预算管理情况。重点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预算外资金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是否存在预算编制和批复不规范、不完整而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追加过多,影响预算严肃性等问题。
      2、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重点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将预算收入、基金收入及非税收入按规定执收并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违反规定隐瞒、滞留、转移预算收入等问题;是否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有无违反规定擅自扩大退库范围,隐瞒、截留收入退库问题。
      3、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各项支出资金的拨付是否与预算相符,有无未经批准超预算、无预算拨款和虚列支出、转移挪用资金等问题;上级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有无滞留、挪用、闲置等问题;各项基金的建立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违规建立基金和超范围使用问题,基金预算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有无违反规定用于平衡一般预算支出问题。
      4、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建立了跟踪问效制度,有无批复不及时、随意改变预算规定的资金用途和监管不严造成的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对下体制结算是否规范,项目是否明细、合理,有无通过体制结算分配预算资金等问题。
      5、财政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情况。重点审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是否规范,摸清政府采购的总体规模,评价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效果和作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否有效运作,有无截留、转移预算资金和拨款不及时等问题。
      6、体制结算、转移支付情况。审查上下级之间的体制结算、转移支付资金是否规范,重点审查县财政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及体制结算资金是否细化、透明,有无隐瞒截留和挤占挪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结转下年资金过多、过乱等问题。
      7、“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审查是否认真落实、“票款分离”、“罚缴分离”政策,有无政策执行不到位,隐瞒、截留预算内外资金等问题。
      8、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查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收入未足额纳入专户管理,截留挪用预算外资金等问题;有无随意设立预算外资金、基金,以及违规有偿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预算外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转账,有无利用往来账户核算预算内外收支等问题。
      9、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审查国有资产监管措施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是否实施了对国有资产跟踪监管,相关国有资产收益是否及时收缴并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有无由于国有资产管理薄弱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10、其他方面。重点审查财政周转金是否全面清理、核销,有无遗留问题未及时解决;对政府债务的管理措施是否有效,有无金融风险向财政转移。
      (二)对县地税部门的审计。以地税部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为主线,选择若干个纳税单位,若干个房地产、建筑行业进行延伸审计。通过延伸审计揭露纳税单位不按时申报、逾期缴纳税款、未办理缓缴手续、采取各种方式偷逃税金等问题,反映地税部门在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税源情况。通过延伸审计企业纳税申报资料和相关账务核算情况,核实其税收实现数、纳税申报数以及入库情况,揭露和反映因企业核算、申报不实等原因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税务机关税收会计核算不真实等问题。
      2、征收情况。通过审核企业税收缴纳情况,重点检查税务机关有无征“过头税”、提前或推迟税款入库;清缴欠税是否不征或少征滞纳金;对企业延期申报缴纳的税款有无不加收滞纳金等问题。
      3、减免缓税情况。检查地税部门有无以缓代免、变相包税、重地方税费轻共享税征收问题以及违规超越权限或连续办理缓缴税款手续等问题。
      4、涉税违法违规处罚情况。检查税务稽查部门是否存在重查轻罚、“以补代罚”或擅自变通涉税处罚尺度,减收、免收罚款和滞纳金,以及查补税款、滞纳金、罚金不及时申报解库等问题。
      5、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纳情况。通过与土地、城建、规划、房管、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取得审计需要的相关信息资料。在摸清我县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总体收入状况、规模的基础上,针对行业特点确定好延伸审计对象,重点审查房地产企业各项收入是否准确,记录是否完整、及时,各种应纳税款是否及时申报缴纳;审查建筑安装企业是否把由地税部门代开发票的工程款计作收入,地税部门代扣的税款是否准确;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及时代扣代缴应缴税款。
      (三)对县国库的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划分、报解和拨付情况。重点审查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情况,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制度情况;办理县级集中支付工资和预算资金拨付是否规范,有无违规延迟拨付预算资金等问题。
      2、履行监管职责情况。重点审查国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财政、税务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对预算收入级次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县级收入混库;违规冲退预算收入和办理调库更正,人为改变税种和入库级次,为财政机关、征收机关办理经费退库,或以超缴代征代扣手续费、税收附加费和超收分成等名义办理退库等问题;有无违规为征收机关开设过渡账户和税务稽查收入专户,利用税款预储账户调节收入进度,随意延解预算收入、占压资金等问题。
      (四)对其他部门、单位采用审计调查。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要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项目支出为重点,抓住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两个环节,深化对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揭露部门预算申报、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调查的重点:
      1、部门预算编制。重点审计调查各部门是否将所有的资金收入及其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是否细化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全部批复到本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通过对部门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及其结果的审查,揭露部门预算编报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预算资金等问题。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部门、单位有无擅自调整预算,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项目之间相互挤占挪用,预算外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等问题。对县追加的预算事项,要逐项分析未编入年初预算的原因,分析追加预算占年初的比例,以及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带来的影响,提出改进建议。
      3、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以项目支出为重点,审计调查资金使用环节,反映因管理不善造成财政资金滞留闲置,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重点审查部门、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合法、完整,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坐支或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有无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变相向所属单位收取“管理费”等问题。各项开支是否合理有效,有无挤占挪用、挥霍浪费、乱发津贴补助等问题;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有无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等问题。
      4、结余资金情况。主要是摸清部门、单位2004年底和2005年底部门结余总规模,分析结余资金滞留部门的原因。审计调查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隐瞒结余,化预算内为预算外,转移财政资金等问题。
      (五)专题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在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审计的同时,开展以下专题审计及调查:
      1、专项审计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进行(卫九、卫十和第二公路项目)。
      2、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新财税体制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财政转移支付状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3、教育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县教育部门的审计调查,审查、评价教育资金在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一是资金是否按照批复的计划项目使用,有无滞留、截留转移和挤占挪用等问题,重点审查教育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加大了欠发达乡镇的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延伸审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有无存在管理不善、损失浪费问题。三是整体评价教育资金管理、效益情况,项目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基建工程是否执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工程建成后是否按期投入运行、达到预期目标等。四是教育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收费收入是否真正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一费制”是否规范实施。
      4、社会保障资金(包括救灾救济资金,下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民政等部门的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查、评价社会保障资金在征(募)集、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5、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通过对县农业等部门的审计调查,审查、评价支农专项资金在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四、时间安排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从2006年1月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06年2月12日前)。成立县财政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审计小组,落实各审计小组的具体审计任务,搞好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各项审前准备工作。
      (二)审计实施阶段(2月13日4月15日)。全面完成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实施任务。
      (三)审计结果报告阶段(4月16日-4月30日)。进行全面汇总、整理,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全体审计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宏观意识,改变工作思路,改进审计方法,搞好与其他审计项目的结合,摒弃“厌战情绪”,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精心实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审计中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坚持廉洁从审,确保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全面反映问题。对财政部门的审计,主要揭示和反映在预算编制、预算分配、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中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问题,以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等深层次的问题;对地税部门审计,主要是选好纳税大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进行延伸审计,重点揭露纳税单位不按时申报、逾期缴纳税款未办理缓缴手续、采取各种方式偷逃税金等问题;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采用审计调查方式,要从账户入手,调查、核实预算收支的征缴情况,预算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年终资金结存和平衡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面摸清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财政收支及管理状况的真实家底。
      (三)加大整改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是实现审计最终目的和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要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报告。同时,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有关部门、单位,督促和帮助他们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附:200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或审计调查的部门和单位名单:县财政局、绥安工业区、县地税局(包括直属分局)、国家金库漳浦县支库、县税费改革办公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县计生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水电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县机关社保公司、县劳动社保公司、县医保中心、县再就业中心等。
 
 
 
                                                                 2006年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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