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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浦卫〔2017〕105号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爱香等十位代表:

您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消毒餐具供应商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管一直是我局工作重点之一,接到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责成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力度,制订出台《漳浦县餐饮具集中消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以专项整治促进日常监管。今年来,我们将全县划分为


三大片区,每个片区对应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对已取得工商营业登记注册的1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拉网式的强化突击检查,重点监督企业的消毒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生产用水、健康证以及产品标识等内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分户建档。

二是多部门协作提升监督合力。在上半年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多次携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历时近4个月的整治,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共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责令改正及警告13家,责令停业整改6家,立案查处8家,罚款2万元,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件。

三是以优质服务助推企业发展。针对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规模小、设备落后、生产流程工艺不够规范、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薄弱等问题,我们一方面从提高经营业主的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卫生自律意识入手,组织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等相关知识培训;另一方面,开展了严格监督执法,也加强现场卫生指导;第三,积极推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整合提升,引导部分先天不足、整改难度大的加工作坊与生产加工条件较规范的企业合作,进一步提高餐饮具的消毒卫生质量。

目前,县城区已建成2家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具消毒单位,杜浔、霞美、六鳌、佛昙、赤湖、石榴等条件较差的小作坊不再生产加工,这些乡镇及县城区餐饮店的消毒餐饮具主要由县城2家供应;另有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卫生管理的整改已基本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体制改革导致消毒餐饮具卫生监管首尾分段。首先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活动不必再办理卫生行政许可,只需注册营业执照即可,准入门槛低,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加工没有前置条件限制。其次是食品监管改革:2014年起,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食药部门,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管职责仍属卫生计生部门,生产环节与消费使用环节分开监管,出现“多龙治水”的局面,卫生计生部门事中及事后监管难度较大。

(二)现有法律法规的处罚范围及力度有限。虽然《食品安全法》第126条中规定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用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产品检验能力和包装标签标注等内容,但罚则中仅对用水、洗涤剂、消毒剂产品检验能力和包装标签标注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形规定了相应的罚则,对与卫生消毒质量密切相关的要求如加工场所、设备、设施、操作规范、人员卫生等不符合要求的,却未设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综合监管措施。主要从增加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频次和力度、实施量化管理制度、实施双随机监管、公开公示等级评定及抽检结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五方面入手。

(二)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更加密切的信息通报制度和突出问题抄告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努力规范消毒餐饮具市场秩序。

(三)强化主体宣传教育。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法规培训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既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又要曝光不诚信、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单位,共同推进全社会讲卫生、讲文明、讲诚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有权选择使用或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

感谢您们对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领导:胡建水

联 系 人:陈惠强

联系电话:0596-3226220

                              漳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绥安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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