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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漳浦县卫健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2023B02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浦卫〔2023〕77号

办理结果:B

林淑敏委员

    提出关于加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和上级卫健部门的工作要求,大力发展以普惠托育为主、其他托育模式相补充的托育体系。经过两年的努力,全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1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305个,一定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的需求。

    一、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去年,我县严格以省级示范点建设为标准,认真对照《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鼓励支持1家托育机构通过省级验收,向社会提供80个普惠性托位。2023年,我县在认真总结2022年省级普惠性婴幼儿托育照护建设的基础上,争取了2家省和1家市级试点建设单位,可再新增普惠性托位225个,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的需求助力漳州市创建第二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二、鼓励支持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

    教育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全县各公办幼儿园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托育实践探索。鼓励全县乡镇场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举办托班,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放开招收2至3岁以下幼儿,可有效缓婴幼儿入托难问题。

    三、支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项目

    大力支持县计生协会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在艾迪尔托育园建设“向日葵亲子小屋”,开展科学育儿知识讲座、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辅导、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以点带面,引导我县各托育机构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

    四、提高托育从业人员素质

    按照《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等从业人员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托育机构的人员配备和任职条件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托育机构应当建立人员培训、职级评定等制度,定期接受县妇幼保健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水平。

    近年来,我县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虽然在婴幼儿托育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提出托育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的建议,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努力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积极开展婴幼儿普惠托位建设,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不断增加普惠托位供给,全面提升幼有所育的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根据《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托育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依据实际收托数,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保育费补助,要千方百计降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促进托育照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是尽快建立以普惠托育为主的托育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更多的普惠托育机构,特别是争取建设一家公办的普惠性托育中心。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努力解决职工子女入托难问题。鼓励支持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开办规模化、连锁化普惠托育机构。

    是加强托育相关人才培养。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加快专门人才培养。积极鼓励漳州科技学院,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优势,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和相关培训,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家门口的服务

    是强化行业监管。对全从事托育服务行业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引导托育机构做好登记备案,对一些不合格的机构进行规范引导,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还不能符合条件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推动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签署:王志伟

    联系电话:0596-3226220

    联 系 人:蓝德乐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12               

 

 

 

 

 

抄送: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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