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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漳浦县卫健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浦卫〔2023〕90号

郑亚生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后疫情时代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移交我单位,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经费保障,确保防治到位的建议

省级下达的基本公用经费部分资金已明确可用于疫情防控,该资金已经下达。对于诊疗过程中防护成本高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进行反映,争取县财政的支持。

二、关于落实编外待遇,稳定抗疫队伍的建议

2022年为提高我县核酸检测能力,紧急招聘检测人员13名,县级财政按每人每年6万的标准进行补助,该经费已纳入2023年度的年初预算,不久将下达到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有关卫生投入要求,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没有强制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县委县政府考虑到偏远山区、海岛及业务量少的卫生院的实际困难,经县医管委同意,从2022年起已将南浦、官浔、赤岭、湖西、马坪、前亭、六鳌、竹屿等八个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实际困难,争取大南坂、盘陀、石榴、赤土、长桥等卫生院的奖励性绩效也纳入财政预算。

编外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或定额补助问题由于涉及人员多、资金量大且县财力紧张暂时无法实施。

三、关于落实政策,体现人文关怀的建议

为鼓励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所做的贡献,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我们于2023年初发放一次性补助资金,共发放2897人,共计1546.7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822.5万元、县级补助724.25万元。同时,漳浦卫健系统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县领导、县卫健局领导班子走访慰问卫生健康系统坚守一线医务工作者、还有“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等。疫情过后的第一个春天,我局积极鼓励和组织各医院开展春游踏青活动,如永福樱花园、广东潮州古城、泉州清境桃源景区、东山中驰山庄欢乐谷等等。

至于修订临时性工作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的建议,发放临时性补贴是一件严肃的问题,发放的对象及标准由国家人社部、卫健委、财政部发文确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提高(降低)标准,不能增加(减少)补助对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关于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抗疫精神的建议。中共漳浦县委、漳浦县人民政府表彰年度疫情防控工作个人嘉奖、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表彰“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省委宣传部联合省卫健委员会表彰2022年最美医师等。我们将对不同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弘扬抗疫精神。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签发领导:王志伟

联 系 人:黄峰毅

联系电话:0596-3226220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绥安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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