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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县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

浦河〔2023〕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县直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县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总河长

陈爱棋 县委书记

吴丁顺  县委副书记、县长

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

二、副总河长

陈石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卢秀云   副县长        

    副县长        

洪和庭   副县长

黄松周   副县长              

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同时分别兼任五条县级河流及其相应流域河长,其中:洪和庭兼任鹿溪河长、鹿溪流域河长,陈石金兼任南溪河长南溪流域河长,卢秀云兼任浯江溪河长浯江溪流域河长,林晖兼任佛昙溪河长佛昙溪流域河长,黄松周兼任赤湖溪(含赤湖旧溪)河长赤湖溪(含赤湖旧溪)流域河长。各河长具体负责相应流域的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下一级河长履行职责。

三、领导小组成员

邱丽玉  县委办二级主任科员

王万主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锦辉  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正科长级巡察专员

黄炳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惠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文胜  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文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森辉  县水利局局长

杨旺有  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许志明 县发改局局长

林建国  县工信局局长

洪艺明  县住建局局长

许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辉达  县教育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建榴  县林业局局长

王志勇  县城管局局长

柯文伟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黄毅卿  县文体旅局局长

王志伟  县卫健局局长

王瑞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龙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明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涂凌腾 团县委副书记

四、县河长制办公室

 任:陈森辉  县水利局局长(兼)

副主任:刘伟长 县水利局副局长(专职)

      尤芳艺 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职)

      蔡传勇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兼职)

      谢冬义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兼职)

 员:陈团章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林肇鑫  漳浦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陈汉鹏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林杨楷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陈立新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林志文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陈建和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张典川  县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

柯伯强  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张镇平  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陈庆龙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县河长制办公室挂靠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督导考核、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政策研究和制定实施河长制的具体管理规定,组织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平台、开展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等。

 

 

 

漳浦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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