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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浦政文〔2023〕236号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主题教育,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行政府职能,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漳浦,为把古郡金漳浦建设成为活力新产城、生态富家园作出应有贡献。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理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县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开展主题教育和“三争”行动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专题学习《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漳浦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以《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指导,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本单位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引领着全县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再上新台阶。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安全生产月、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为主题,通过进校园、企业、乡村等形式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借助LED、“漳浦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

(二)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我县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十四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十一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漳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作用,依法治县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有关部门、乡镇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共同推进法治漳浦建设。

(三)健全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将“依法行政”纳入县委、县政府《2023年漳浦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漳浦县2023年度乡镇、县直单位平安建设考评方案》,数据由县司法局采集,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促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地落实。

(四)突出监督抓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常态化,2023年3月,组织开展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3年5月,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导调研,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漳浦县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完善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组织领导等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与县级专业执法的有机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高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按照市里部署,收集汇总行政裁量基准及“四张清单”并上报市里,防止和克服“简单粗暴、一刀切”行政执法。

2.全面推进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县司法局会同县委编办指导编制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明确承接事项,并签订承接事项确认书,推动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漳浦县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建立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完善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组织领导等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与县级专业执法的有机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高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以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的名义转发《福建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范乡镇综合执法文书样式。

3.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把古郡金漳浦建设成为活力新产城、生态富家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县依法治县办名义组织开展对全县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4.扎实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县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推广应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提升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23年8月11日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做好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工作任务的通知》,2023年8月16日,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印发漳浦县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健全制度体系,确保依法行政源头合法有效

1.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向漳州市人民政府、向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

2.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2023年5月以县政府办名义开展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权威。2023年9月完成对清理结果汇总并集中发布工作,此次清理废止(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38件,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65件。开展涉及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废止9件,修改1件。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维护法治的统一和权威,保持政策的合法和适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

3.及时认真做好各类文件征求意见的回复。今年以来,收到各类文件征求意见135份,均在回复时限内做好函复,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六)坚持科学民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县政府修订出台《漳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十一点强调坚持科学民主,进一步完善县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作出。县政府对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区域规划、工业重点项目等事关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确定。

2.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流程,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列席,县司法局全程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共同研究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七)紧扣发展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助力政务服务提升。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目录清单梳理,县级1799项、乡镇(村居、社区)4156项实现标准化绑定;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实现电子证照向国标转换,34类证照完成国标化升级,电子证照入库总量达28.8万份;实行“跨域通办”运行管理,287个事项支持就近办、201个事项支持跨省通办,跨省通办件达1394件、省内通办件达1311件;推动“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网上申报、事项受理等信息实现实时汇入,全流程网办占比达93.68%;推行二手房转移“带押过户”,转移登记、抵押注销、抵押登记实现“一站式办结”;推行“一厅联办”,有效解决企业员工参保缴费漏缴少缴等突出问题;推行食品许可“一人办结”,最大程度降低市场主体非经营性成本;上线农村宅基地申请预警平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农村建房申请各类问题。

2.降低准入准营门槛。在全国率先推行渔业船舶市内转移“一件事”套餐服务,办件流程总数从4个缩减至2个,审批总时限从原来法定4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结;在全市率先推行“一城一照、一照多址”登记改革,变多登记机关为一登记机关、多次申请为一次申请、多地注册为一地注册,企业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多点开展经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排查整治,县市监局“同一地址不能办理两家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隐性壁垒破除得到省发改委通报表扬;积极推行小微企业或者着急开户企业简易开户政策,有效降低企业开办门槛;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等服务,坚持土地供应与基建报批同步,实行项目模拟审批、前期推进跟踪服务,项目报批速度大幅提升,比逊河、万洋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3.开展企业纾困解难。持续深化“百名干部挂百企”活动,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对口帮扶,企业反映的48个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为企业争取各类扶持资金4134万元;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三季度企业新增各项贷款97.57亿元,同比增长27.64%,增速居全市第一;县睿信融资担保笔数756笔,放大倍数6.52倍;开展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生态农业、循环工业、新能源产业等重点企业获得金融支持86.6亿元;开展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等活动,惠及企业48家职工近2200人;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成本,落实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8779笔小微企业贷款减免利息677.62万元;实行小微企业电能表安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推行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办电“零成本”。

4.强化法治环境建设。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率先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完成全省首起涉台企业合规案件,对整改合规1家企业1人依法不予起诉;成立乡镇“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推行“法官+人大代表”诉调对接新模式,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50起;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线上开庭、视频调解、在线保全等线上诉讼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立案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简易程序适用率均优于全市平均值;开展平安建设“四季竞赛、五大比拼”活动,扫黑除恶好评率、执法工作满意率位居全市前列;开展“访千企、问需求、把法脉、促法治”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先后对26家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无欠薪标杆项目”评定,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利用现代科技,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推行“掌上12333”系统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应用互联网+构筑“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快速通道,共转发惠企政策91条、解答政策咨询47件,解决企业诉求22个;推行减证便民行动,跨省转移新增业务实现“无纸化”,省内转移业务取消提供缴费凭证环节;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相关信息,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的年度报告实现“多报合一”。

(九)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推进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高效政府的必然要求,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提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全面建设法治、廉洁、高效、为民型政府。今年以来,县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做好回复。

(十)运用法治思维,抓好突发事件处置

将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安委会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紧盯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和高温汛期重要时段,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从严监管执法,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开展突发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危化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等实战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一)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1.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聚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将行政复议作为依法化解行政纠纷重要手段,始终保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通畅。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1件,受理49件。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经协调化解,已办结40件中当事人自愿撤回17件,调解化解率达42%。

2.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今年以来,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配合省、市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县均能按规定按时向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并提交当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主动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复议案件现场勘验等,较好地履行了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

3.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加强县政府与法院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互动工作机制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依法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县政府行政诉讼应诉30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据等,并做好配合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4.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浦政办〔20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互动良性运行,发挥府院信息沟通、判前协调、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共收到芗城区法院委托协调化解行政诉讼案件32件。

5.抓细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在镇村设立多元调解中心、品牌调解室、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两个平台”“三支队伍”作用(即:在全县17个乡镇、267个村居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和多元调解中心、品牌(金牌)调解室为主体的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钉钉、微信法律咨询服务与调解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线上平台;县乡村三级联动联调的专职调解员队伍、金牌调解员机动队伍、法律顾问专业调解队伍);三是落实法律顾问轮班在线服务制度和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事项对接分流机制,让群众足不出户享有优质便捷高效法律服务;四是设立涉海纠纷专项调解中心,与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深化推进诉非联动、诉源治理 建立“蓝碳”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的方案》,切实推动涉海矛盾纠纷化解;五是深化落实一村一特色人民调解机制,积极探索构建“三个三”新时代调解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今年以来共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11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48件,调解成功5028件,成功率达99.6%。

(十二)着力利民惠民,完善社会治理格局

1.法律援助解民忧。落实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推行“容缺受理”和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办理模式,破解法援异地申请困境,让群众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趟不用跑”。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6件,其中民事案件711件,刑事案件175件,行政案件3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472.3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89.8万元。

2.公证为民暖人心。打造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86次,为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人民币3.7万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公证办证效率,将法定15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缩短为5个工作日,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为企业办理公证事项45件;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征迁工作,协调县拆迁办派员常驻公证办公窗口,优化办事流程,办理拆迁安置类公证88件,极大减轻拆迁安置房类公证群众的经济负担;助力闽台融合发展,积极构建涉台公证业务新模式,共办理涉台公证191件。

3.普法守法见实效。漳浦县顺利通过市级“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验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深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将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执法融合开展,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择优遴选1380名法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活动。采用“互联网+”形式,开展掌上移动式普法宣传,编发各种法治宣传信息400余条,普及法律法规常识1200余条,发送普法公益短信20万条,开展“蒲公英”公益基层普法活动196场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7.8万份。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提高站位。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引领推进各部门、各乡镇会前学法常态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以及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县委党校必修课,实现常态化学习,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十四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中共漳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三)完善机制层层压责。全面落实《漳浦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工作履职到位。对照法治漳浦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将55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绥安工业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县直有关部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乡镇、县直部门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缺少主动性,对法治建设的具体指标内容学习了解不深入,落实上还有差距,法治建设使命感和紧迫感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法治漳浦建设规划(2021-2025年)》《漳浦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漳浦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还有很大差距。

(二)法治建设队伍亟需加强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面临的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法治机构的性质及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机构力量薄弱,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均为兼职人员),法治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强弱直接影响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更为薄弱,部分县直部门、乡镇无专门的法治机构和法治专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乡镇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乡镇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与执法现实环境不适应。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具有两本以上执法资格证的乡镇只有8个乡镇,直接影响县直部门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承接工作,也直接影响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三)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一种监督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我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一直位于全市前列,2023年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县政府行政诉讼30件,代理行政复议2件工作量大。按照上级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及2024年1月1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目前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在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与其承担的职责不相匹配,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新《行政复议法》、《漳浦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还有差距。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漳浦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为我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理论基础、做好思想指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与时俱进谋划部署法治漳浦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抓手,对标对表,补齐工作短板弱项,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漳浦高质量法治。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扎实工作,重点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扎实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努力开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把古郡金漳浦建设成为活力新产城、生态富家园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提升民主依法决策

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时清理废止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职权的规范性文件。对备案审查中发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或者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依法执法的有效监督,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激发市场活力。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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