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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绥西小学项目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浦政地〔2024〕75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浦县绥西小学项目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请示》(浦自然资〔2024〕99号)收悉。为确保漳浦县绥西小学项目办学与建设开展,经研究,同意将经《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省漳浦县职业技术学校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浦政地〔2023〕197号)文批准收回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2708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漳浦县绥安中心学校,作为漳浦县绥西小学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文卫用地(中小学用地),其四至及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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