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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核发漳浦平民妇科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浦卫〔2024〕139号

漳州安馨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等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审核,符合妇科门诊部基本标准,同意核发漳浦平民妇科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刘霞;主要负责人:蔡锦霞;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河尾新村310号,有效期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0日止,请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依法行医,严格按照诊疗操作规程开展诊疗活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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