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液化天然气工程建设进程,根据福建省液化天燃气(LNG)总体项目要求和漳州市人民政府[2004]3号市长办公会议 纪要、漳政办[2005]13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漳浦县液化天燃气(LNG)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漳浦县推进液化天然气工程(LNG项目)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漳浦县推进液化天然气工程 (LNG 项目)建设的意见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 天然气 通知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28日印发
漳浦县推进液化天然气工程(LNG 项目)建设的意见
漳浦县液化天然气建设领导小组
(2005年12月)
为确保我县LNG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福建省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及漳州市人民政府[2004]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漳政办[2005]1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与规定,遵照燃气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就我县LNG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
(一)民用住宅
1、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①凡在漳浦县管道燃气规划供气区域内的项目,在申报立项时须包含管道燃气工程部分。
②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同时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图纸。
③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送审查时,必须包括配套燃气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末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建设主 管部门审批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提交经审查通过的配套管道燃气设施施工图审查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④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须包含管道燃气专业部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燃气专业列入监督范围。
⑤燃气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⑥房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销售许可证时,须核对建设项目是否已 配套管道燃气设施;未配套建设时,不予核发房屋销售许可证。建 设单位应将管道燃气建设费纳入房价,不得再向住户另外收取此项费用,房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⑦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外的高层民用建筑,必须同时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具体要求同上述规定。
2、在建住宅工程
凡在本《意见》开始实施之日未进行结构单项验收的住宅工程(包括房改集资房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均须参照上述“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实行同步配套管道燃气建设。
3、已建成住宅
①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居住建筑在2006年底前,应逐步进行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物业管道单位、居委会应与安然公司密切配合。
②漳浦县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应认真落实省、市安燃燃气公司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已建设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施的开发、改建。
③鼓励有条件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对职工住宅安装燃气管道给予补贴。
④对于已建高层民用建筑(包括规划区内、外)须在本《意见》颁发两年内完成管道燃气设施的改造与建设。
⑤管道燃气供气区域范围内不再新批瓶组站和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二)公建、商业用户
1、管道燃气规划供气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能源项目,应当选用管道燃气,不得新建燃煤油设施。凡已立项的,但尚未动工或基础尚未完工的项目,应重新办理管道燃气专项报批。
2、凡在管道燃气规划区域内以燃煤、油为燃料的公共、商业建筑,须在2006年底前改用管道燃气。县环保、质监部门应制订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落实。
4、凡在管道燃气规划区内须以燃气作燃料的高层公共、商业建筑,应采用管道燃气形式,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的建筑应于2006年底前完成改造。县消防、建设部门应制订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落实。
(三)工业用户
1、新建、改建、扩建的用气项目应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2、对现已使用LPG、柴油和重油做燃料的工业窖炉(锅炉)应采取积极措施,限期于2006年底前整改安装管道燃气设施,从而在2007年改用天然气。具体由县经贸局会同环保、质监部门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程管道
由于漳浦县LNG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予以协调和支持。
(一)建设局要指定专人负责LNG 项目工程建设协调管理,负责监督落实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事宜,排除工程建设障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简化LNG项目工程建设审批、验收手续与 LNG 项目工程相关的报批等手续,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召集有关部门根据LNG 项目特点,从实际出发,简化LNG 项目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三)漳浦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积极等措 资金,组织实施漳浦LNG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关费用优惠措施
为了尽可能降低LNG的单位成本,使LNG 的售价达到或接近城市居民和用气企业可承受的水平,在LNG工程建设期间所需要缴纳的税费,除了上缴省里税费以外一律予以最大优惠,以鼓励企业投资城市基础事业,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LNG的售价。对下列有关费用予以优惠;
(一)本着鼓励、扶持民间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 原则,免交城市管网施工市政管道破路费、市政园林花卉恢复费,由施工单位自行恢复,并由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验收。对于需要敷设燃气管道的公路,其破路费优惠政策参照市政道路做法。
(二)城市管道燃气(LNG)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查询的有关资料,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提供,收费从优。
(三)城市燃气项目建设过程中,压力管道监检费、竣工测量费等相关费用予以优惠。
(四)城市管道燃气(LNG) 项目所需征地,比照当地市政用地设定条件,以挂牌或协议出让。
(五)其他有关税费,按照省、市重点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以成本价加适当管理费的原则,实行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不能减或免的按最低标准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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