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和康大道周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2014-04-08 15:55 来源: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

漳浦县和康大道周边地块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浦政〔2014〕2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现将《漳浦县和康大道周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30日,自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征求意见期间,该方案在征收区域内的社区事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众意见受理部门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受理地点:漳浦县绥安镇鼎元南路原一建公司办公楼;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众意见反馈应书面提出,可按以下途径投送:

1.电子信件投送,邮箱:zpfwzs@126.com;

2.意见箱投送,意见箱设立在漳浦县绥安镇鼎元南路原一建公司办公楼门口。

联系电话:0596—3208566

联 系 人:林凯恒、李通城、许志伟


附件:漳浦县和康大道周边地块房屋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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