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2025-06-19 16:06 来源:漳浦县水利局

陈建彬、陈绍荣、蓝专智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杨美水库、石过陂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第1022号),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交办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牵头水政股负责办理,要求抓好落实。我局作为分办单位,认为您针对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给出的建议可予采纳,并将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马坪镇辖区内杨美水库、石过陂水库属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我局已投资约4500万元,完成2座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消除了水库渗漏、溃坝等安全运行隐患,提升了防洪、供水、灌溉等功能,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二是实施水源地保护项目。我局已投资约100万元,完成2座水库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牌、标志牌及一级保护区围栏等隔离防护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措施,消除饮用水源污染隐患,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是开展水源地巡查工作。建立健全水库库区日常巡查制度,巡查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区域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保持库区库面清洁,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污染水源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并在水源地遭受污染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发挥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或消除对水质的影响,确保群众安全用水。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日”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推送短信、微信朋友圈广告、电视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保护饮用水水源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水源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密切关注省市有关生态补偿政策,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力争早日启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同时持续开展水源地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协调,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着力构建“水量保障、水质优良”的饮用水源体系,坚决守护好全县人民群众的“水缸子”,确保广大群众能喝上放心水,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方位推进漳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签发领导:柯志伟

联 系 人:余光弼

联系电话:3221029

 

 

漳浦县水利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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